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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结束,思索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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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7:2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赵虎 律师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最终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达成了和解,关于6000万美元的价格是否合适,这就要综合看双方的具体情况了,这基本上是一个你情我愿的问题。苹果公司愿意出这个价码,因为苹果公司将来获得的绝不止是这个数,而如果不和解可能损失的也不止这个数。深圳唯冠可以开出这个价码,因为对方是苹果。这个数字本身并不存在值与不值的问题。但是,和解对双方来说应该是一种双赢,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一种结果。该案如果判决的话,双方可能是双输。如果深圳唯冠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了IPAD商标的话,最后最终法院会判决苹果停止使用,但是未必会判决赔偿损失,这样的结果对于深圳唯冠来说并非是其真正目的。目前IPAD商标对唯冠来说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只是具有交换价值。如何快速的把IPAD商标变现是深圳唯冠最为关心的问题,而最能出得起大价钱的、最靠谱的无疑是苹果公司了。而如果判决的话,苹果公司最终非常可能不能再使用IPAD商标(关于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之间签订的合同,在中国目前的法律背景下,本文认为苹果公司获胜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并且涉及目前已经侵权与已经生产出来尚未销售出去的IPAD2如何解决的问题,再加上新Ipad也需要即将在中国大陆上市,其损失可能不止6000万美元。所以,只有调解,对双方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也是这个案件开始以来大家一直预测的一个结果。
   这个案件虽然结束了,但是思索仍在继续。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有这个几点可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1、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应该说,中国的企业已经在重视知识产权了,只是重视程度还不够,各地情况情况不一、不均匀。在此之前,估计许多中国的企业没有想到过一个商标能有这么大的价值。有的企业认为: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苹果公司的身上,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是,中国的许多企业都是想做大做强,想做“苹果”。确实,任何一个中国公司可能都会成为今日的“苹果”,既然想做大、做强,还不重视知识产权是不现实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知识产权问题处理不好,企业非常可能猝死。从现在就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尚不晚。
   2、一定不能忽视尽职调查的作用,走出国门的企业应该注意学习当地的法律规则。现在也有许多的中国企业走出了国门,也有许多中国企业在外国遇到了各种问题、案件。从这个案件上我们可以看出,苹果公司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是因为当时的尽职调查工作没有做好,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把深圳唯冠包括在内,对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并不熟悉。作为中国企业,应该吸取教训,走出国门的过程中注意做好尽职调查,熟悉当地的法律规定。比如,中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制,美国实行的是商标使用制。如果中国的企业到美国进行生产、销售,除了注意到已经登记在册的商标外,对于市场上已有的、正在使用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也要进行了解,否则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3、遇到问题,利用当地的规则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当我们许多走出去的企业遇到当地的调查或者诉讼时,有许多企业不喜欢利用当地的法律规则寻找律师努力解决,而是比较喜欢放弃或者通过其他非法律途径解决,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更加惨重。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苹果公司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它一直在根据中国的法律、找到中国的律师帮助他解决这些问题,没有放弃。最后这个结果,对于苹果公司来说也肯定不是最坏的结果。这是我们的企业所需要学习之处。

   能够吸取教训的,就是明日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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