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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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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9:3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新华网现场图文直播。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在回答张中伟委员询问如何实现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目标时,水利部副部长说,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且批准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这是一项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亿万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求在“十二五”时期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要完成这一规划目标,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至少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有效措施。第一,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落实各项责任制。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保障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了落实这一要求,水利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有关的省人民政府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目标责任书,这项工作最近就要开展,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的责任给各省人民政府加以明确。同时,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各省人民政府也将和各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逐步落实到各单位以及个人。水利部和有关部门将会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政策,加强监督和检查,实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同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实行严格的问责。
  第二,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是需要花钱的,钱不到位,就很难谈起。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在“十二五”时期全面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共需要投资1750亿元。这个投资按照目前的投资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及受益农户共同负担,中央拿大头,中央的补助比例是68%。这个补助比例,按照全国各地方财政状况的不同、经济发达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对于东部地区而言,经济发展比较快、财力状况比较好,中央财政补助三分之一,对于中部地区而言,经济发达水平中等,中央财政补助60%。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经济发展较为滞后,财力状况不是很好,所以中央财政补助的比例达80%。对西藏自治区而言,中央财政全部拿,达到100%。这样一来,全国平均的资金比例,中央补助68%,也就是要拿1750亿元中的1188亿元。
  第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主要是把握好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非常关键、缺一不可。一是严把工程的设计、审批关。要强调对水源工程进行水量、水质的可靠性论证。在供水方式上,我们强调要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的延伸,延伸不到的地方,我们建议应该集中建设跨村、跨乡镇的集中连片规模化的建设模式,这样可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保证率。二是把住建设质量关。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要的投资、材料、设备,必须采用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同时,对规模以上的供水工程,也就是日供水1000吨或受益人口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必须采取四项制度:1、项目法人负责制;2、招标投标制;3、建设监理制;4、合同管理制。对于规模以下的供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参与和社会公示制,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把好工程验收关。水利部门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处罚,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的终身负责制。
  第四,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在水质保障和水安全措施方面,有以下几点一定要做到:1、划定水源保护区,保护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的水源安全。2、实行生态小流域治理、综合环境治理,防治面源污染。3、在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上,一定要安装和使用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4、强化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对水质进行按规范要求的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在国务院批准的规划里,特别强调对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并且保证了足够的投资额度。
  第五,落实有关政策,确保工程的长期安全有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城市的供水工程不一样,它的点比较多,比较分散,单个工程受益人口相对比较少,运行成本比较高。因此特别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电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也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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