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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劫杀百货店店主夫妇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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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 14:01: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下午,东莞中院召开“双抢”集中宣判大会,20出头的“亡命鸳鸯”被判处死缓。
    昨日下午,东莞中院集中宣判5宗恶性“双抢”案件,10名被告人中2人被判处死刑,包括劫杀清溪店主夫妇的“亡命鸳鸯”在内的5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获刑最轻的是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昨日下午4点,东莞中院大法庭内,多名法警严阵以待。宣判大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莞人代表、在校大学生等100多人进行旁听。

    据东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宣判的犯罪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抢劫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胡黎明、韩金豆、黄明万等10名“双抢”刑事犯,有的合伙在公众场合进行拉人上车抢劫、强奸,有的携带刀具在大街对行人公开抢劫并致人死亡,更有甚者,入户抢劫当众砍死被害人,犯罪行为极其恶劣。

    最终,10名“双抢”刑事犯被分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黄明万、韩金豆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和兴、廖佳隆、王通、吴平耀等5人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王沙沙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胡黎明犯绑架罪、抢劫罪、强奸罪,吴清海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少孟犯绑架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案例]

    看视频起邪念逼女友参与抢劫

   陕西20多岁“亡命鸳鸯”劫杀店主夫妇被判死缓,称非常后悔

    今年3月17日,清溪店主夫妇双双被劫杀,震惊东莞,而凶手是一对20出头的“亡命鸳鸯”。

    今年3月17日晚上9点左右,22岁的韩金豆和24岁的王沙沙在清溪镇渔梁围聪达百货店内上网,并伺机抢劫。

    在百货店准备打烊时,王沙沙关掉电闸,并拉下卷闸门,韩金豆持西瓜刀先后砍刺百货店老板官某芬和谢某周,致两人死亡。韩金豆、王沙沙在店里搜寻到现金约4900元、手机一部、香烟数包。

    韩金豆和王沙沙是男女朋友关系。昨日宣判后,韩金豆表示,刚开始大他两岁的女友王沙沙并不同意抢劫别人,韩以分手相逼,王最终才表示同意。抢劫后为什么要杀死店主夫妇?韩金豆称本不打算杀人,当时对方反抗,还大声呼喊,“害怕了,就慌了,于是拿刀出来乱砍。”

    韩金豆称,他和女友从陕西老家来东莞,身上只带了1000多元钱。来东莞之前没有工作,案发前女友还是没工作,他自己则刚刚找到工作。“当时上网看了一些网上抢劫案的视频,就有了抢劫弄点钱的念头。”韩金豆说,案发后他们就逃到了北京,并不知道店主夫妇均已身亡。“恨自己,才22岁,一时糊涂,愧对父母。”对于自己和女友被判死缓,韩金豆十分后悔。

    绑架抢劫强奸被判死刑和无期

    去年1月26日,胡黎明、张少孟伙同阿剑、二柱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租车为由,捅伤被害人徐某,抢劫其小汽车。2011年2月6日,胡黎明伙同阿剑、二柱、常健驾驶小汽车窜至大岭山镇建设路,将被害人陈某拉上车,带到长安一酒店,抢得陈手机一部,并打电话威胁陈父拿钱赎人,陈父东先后三次共汇12200元到指定账户内。2011年6月18日,胡黎明、王通、张少孟驾驶一辆小汽车,将被害人臧某拉上车后,抢劫臧现金100元;后胡黎明在车上两次强行与臧某发生性关系。

    经审理,东莞中院以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判处王通死缓,并限制减刑,以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判处胡黎明无期徒刑,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张少孟有期徒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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