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的菜鸟实习生涯[来自lvshihui.cn】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3:0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文已经被收录到学法网律师实习,收录地址http://www.xuefa.com/lawyer/shixi/031429542010.html
  
  实习半个月,很忙很累,今天抽空上学法网来给兄弟姐妹们介绍下实习的部分收获。我想强调的是实习期一定要有个好老师带,别只光顾着钱,钱以后可以赚回来的,假设没好的指导老师,即使给的钱再多也别耗费青春。还有不够独立就别干这行,从进所的第一天开始你就该做好独立的准备。我是通过合伙人介绍进所的,指导老师是所里的主任。当时就说了什么时候去所里报道,待遇一字未提,到时候估计看着给,也可能没有,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来,不给我也会继续。在实习阶段我看重的不是钱,而是看能不能学到东西,有没有上手的机会,我打算半年之内自己独立,我们所里2个男律师实习期间据说主任都没带就独立了,很强悍。这半个月主任已经给了我好多学习机会了,虽然全部是我单独处理的,但他给了我宝贵的机会,毕竟那些事我从来没搞过,一点经验都没,就直接让我去单干,万一搞砸了他损失可大了,很感激主任对我的信任。在和他聊天当中我也学习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我觉得这些是花钱买不到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鱼。他的人品和业务素养还有修养性,临场的应变能力也是我所敬仰的。今天先说下第一个接受的案子的立案过程,不太顺利,但很戏剧性。
  
  本来说好过了十五正式上班的,在这之前都没什么事的,结果我初10开始去所里了解情况,主任就把一个借贷纠纷的起诉交给我。我大概看了案情,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拿到了她手上的所有证据,花了一个晚上打好起诉状,主任做了一些小改动后,我就去立案了,主任说要不要叫个律师陪着去,我说我自己去就行了,当时很自信的,结果因为忽略了管辖吃了瘪。立案是有讲究的,我们这边的法院一般是最左边窗口的法官业务素质最高,基本是庭长,依次过去由高到低。那天就右边一个窗口在受理,毕竟还没到15,法院的年似乎还没过完。接待的是个年轻女孩子,好象是实习生,她看了案子,又看了证据,然后就说不能立的,去被告管辖地,我说钱是在这给的,也就是在杭州履行的合同。她说借据上没写地址,我仔细看了下确实没有。之前所里的其他人一直说这个案子应该能立的,因此我就忽略了管辖。立不下来,我就有点急了,打电话给所里的张律师咨询,他说要银行流水号,结果我就给当事人说,案子没立下来,要银行流水号,当事人估计资金进出还有其他情况,不愿意透露,就只答应去搞一个见证人的证明,张律师说那个证明力不太好的,估计不一定给立。但只能先试着了。第二天向主任汇报,主任说假设是大案子,你立不下来当事人马上就不信任你了。我现在知道立不下来该怎么和当事人讲了,即使不给立也不能和当事人直说的,只能说材料法院收进去了,但是还要求再补充一些资料。
  
  此后又过了一个礼拜,当事人才把证明材料送来,我中午拿到材料以后马上就去立案,这次我是在最右边的窗口立的,是个30来岁的女法官,看着就很亲切和蔼的,后来知道是个庭长,能升的上去的人素质果然就是不一样。她说你把证人的证明去复印一下作为证据,然后我复印了就立进去了,当时蛮兴奋的,但没立即给当事人电话,之前由于补充证据我好几次要求当事人,但当事人都遮遮掩掩的,已经多少有点不开心了。我等过了3个小时,法院下班时间过了以后再给当事人打的电话,大概5点半的样子,我和当事人讲案子立进去了,但是过程还是和上次一样,很不顺利,她的证明材料效力不足,最后所里动用了点关系,一直搞到现在才弄好,她听了很感激,也很放心,到现在一个多礼拜都安心的在等传票,没有来催促我了。在此说下,中国的当事人宁愿相信关系,也不相信法律的,因此必要的忽悠还是要的,但是给当事人办事我绝对会尽心尽力的。律师是很艺术的职业,也是很需要动脑的职业,不但法律基本功要扎实,法律以外的技巧起码也占到一半多,因此要勤动脑。
  
  后面有2个顾问单位的2次谈判,也都是主任直接甩给我独立操作,他自己出差去了,下次空了再上来叙述,也是很富戏剧性的。那2次谈判以后,我在想,假设现在我拿的不是实习证,而是律师证,主任是不是也直接让我独立出庭了???哎,不知道其他朋友的实习期是怎么过的,辅导老师都是怎么指导的。
  
  更多:律师实习感悟,大律师从这里起步!
  
  注意: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访问:kof007的学法家园
『以上内容为网上采集,并不代表律师汇的观点,请及时删除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15:21 , Processed in 0.22876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