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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杨金柱是神经病吗?(转载)--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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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5-6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我是经常见到精神病人的发病的样子,很可怜,值得同情!我立志要治好天下所有的精神病人!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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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1-5-6 22:1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天鸦絮语 2011-05-06 21:41:31
  为什么呀?恐慌如此?到底什么事情而歇斯底里?有灭顶之灾吗?一个律师竟会让这么多的人发疯,到底害怕什么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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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恐慌,这不是歇斯底里,这不是我们在发疯,这是娓娓道来!这是你,这是金柱,这是你们这帮乌合之众该精神病发作的时候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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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1-5-6 22:17: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湘雅二医院吴医生 2011-05-06 22:14:38
  我是经常见到精神病人的发病的样子,很可怜,值得同情!我立志要治好天下所有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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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金柱是你的病人吗?听说他可是跪地哭爹喊娘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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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1-5-6 22:3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杨金柱啊杨金柱,你不是号称左手司法部,右手最高法吗;你不是单挑薄一波书记,PK王立军局长吗?你不是叫板湖南司法厅,举报秦希燕律师吗?你不是要大战风车三百回合吗?你不是要万人签名吗?你不是要公车上书吗?
  怪不得人家不理你、同情你,原来你是个神经病!!
  你的监护人得知恩图报,要按时给你喂药,你跑出来咬人他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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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1-5-6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田田监理 2011-05-06 22:02:53
  
  金柱小弟已极尽癫狂
  近年来,网络上盛传的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厚颜无耻、哗众取宠之人 “红透了半边天”,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现象?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的极度自恋的群体的一种自我宣泄,而这种宣泄在与当今社会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碰撞之后,产生出一种独特的娱乐效应,这种效应被媒体刻意炒作,她们便出名了。以前,我一直觉得,这种极度自恋的宣泄只会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部分群体当中,但看过杨金柱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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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龙观 的也不错,很多都 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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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1-5-6 22:5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田田监理 2011-05-06 22:02:53
  
  金柱小弟已极尽癫狂
  近年来,网络上盛传的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厚颜无耻、哗众取宠之人 “红透了半边天”,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现象?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的极度自恋的群体的一种自我宣泄,而这种宣泄在与当今社会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碰撞之后,产生出一种独特的娱乐效应,这种效应被媒体刻意炒作,她们便出名了。以前,我一直觉得,这种极度自恋的宣泄只会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部分群体当中,但看过杨金柱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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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先不说,杨金柱那博客的点击率真的让人不得不起疑,才几分钟没看,就上了几千,而且速度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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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1-5-6 23:0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这是杨金柱在博文里的原话,引自他于发表的《哲夫在此支持杨律师并恳请湖南省委政府关注唐门血案》,不信的网友可以上百度搜!
  
  尊敬的哲夫先生:感谢您光临本博!您是第一个来本博表示支持的中国著名作家.您的支持将使我増添力量!失去父亲的13岁的唐文纤向您磕头、鞠躬、跪谢!唐家波被强行火化的冤魂在九泉之下会感激您的!
  
  这不是歇斯底里的间歇性精神病症状,是什么?正常人会这样“大大咧咧”说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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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1-5-6 23:13: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楼主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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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1-5-6 23:2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123尕哥哥 2011-05-06 23:13:08
  楼主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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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畜生不如@123尕哥哥!
  诶,还是不对,再来:
  楼主,哥哥尕321如不生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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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5-6 23:30: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123尕哥哥 2011-05-06 23:13:08
  楼主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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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生,看爷爷来征讨你这个逆贼!!!
  
  近年来,网络上盛传的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厚颜无耻、哗众取宠之人 “红透了半边天”,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现象?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的极度自恋的群体的一种自我宣泄,而这种宣泄在与当今社会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碰撞之后,产生出一种独特的娱乐效应,这种效应被媒体刻意炒作,她们便出名了。以前,我一直觉得,这种极度自恋的宣泄只会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部分群体当中,但看过杨金柱的《关于编辑出版<杨金柱博客精彩评论点评集>的说明》一文后,我发现,我完全错了,我是真真切切的被金柱那独到的意淫功夫雷到了,在雷到的同时,我不禁感叹,金柱原来也是有娱乐精神的,金柱那种极尽癫狂、厚颜无耻、夜郎自大的娱乐方式,着实又让我们娱乐了一把。
  文中,金柱又一次提到了他那永远也没算清楚的1000万点击量,可能他忘了《特大号外:杨金柱律师博客公然造假,请杨律师出来解释》;《杨金柱大律师,你能自圆其说吗?》;《杨金柱大律师,到底是我愚蠢还是你愚蠢?》这三篇贴子对他算术能力的充分“肯定”。这里,我们暂且不对金柱的算术能力作过多评价,单看金柱文中自称今后不做律师了,专心写作,每天搞个8000字出来那是小菜一碟。从明年开始,每年在大陆出版四本杂文集,20年80本书,从数量上远远超过鲁迅先生。如果十三亿人每人每年从口袋里掏一块钱来买金柱的杂文集,那就是十三亿元人民币,金柱按8%的比例拿稿费,一年的稿费就有一亿零四百万元,金柱在一年之内即可成为亿万富翁,还去做什么“孙子”律师!这段,就真是让我哭笑不得。金柱先是运用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的“精神胜利法”为自己从律坛转型到文坛作了“成功”的铺垫,然后又感叹做律师像“孙子”,做了一辈子律师的金柱,说改行就改行了。想必金柱先生也已是知天命的人,咋还这等幼稚,这等轻狂?这或许正应验了民间那句俗话:“人越老心越小”,我看你真个是越老越天真,越老越轻狂,你的心理原来是那么的扭曲,你的心智原来是那么的不成熟,是那么的幼稚、可笑。难怪,陈光武律师在《闲话杨金柱的点击量及其它》一文中,要称您为金柱小弟(原文:于是,义愤填膺的金柱小弟以闪电般的速度贴出了……),所以,请允许我在下面称您为金柱小弟。
  金柱小弟在文中多次提到鲁迅是自己的偶像,并励志在文学创作上虽不说赶超,至少也要比肩鲁迅先生,超过台湾的柏杨、李敖先生,这种励志的精神真是让我敬佩万分,堪称当代“文坛励志哥”之典范,但金柱小弟最让我敬佩的还不是他的励志情怀,而是他那令我等难以望其项背的“精神胜利法”,真是深得鲁迅先生之“真传”,恐怕连九泉之下的孔乙己也会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
  读完小弟的文章,我心中顿生疑惑。这篇文章到底是谁写的?若是金柱小弟亲笔所撰,那么以小弟多年钻研树人先生文章之造诣,及赶超柏杨、李敖先生之文才,断不会把自己刻画成一个靠“精神胜利法”活着的小丑;若不是金柱小弟所写,那小弟就一定是被人坑了,这年头TM枪手也不厚道。但不管怎么说,文章是写了,至少金柱小弟是看过,也默许了。
  最后,我要郑重的告诉金柱小弟,请你以后不要叫我“五毛”,要叫我“正义先锋”,同时,你的文章《真话真说——杨金柱博客文集》(第一卷)和《杨金柱博客精彩评论点评集》(第一卷)将于2010年12月32日,由北京正义先锋出版社出版,届时CCTV21、CCTV22、CCTV25将在黄金档同步播出名为“今年过年不送礼,送礼只送怪侠书”的广告,预计到2011年2月29日,小弟的文集销量将达惊人的50亿册(全球除了不识字的、智力障碍的、80岁以上5岁以下的,都买了小弟你的文集),2011年4月31日,中组部将发来委任状,委任金柱小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同时,鲁迅先生将发来贺电,柏杨先生将发来贺电,李敖先生将发来贺电,联合国将发来贺电,并要求金柱小弟务必要前往斯德哥尔摩领取下一届诺贝尔文学奖,不过领完奖后,还请小弟一定要记得去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报道,听说,那里的医生治疗神经病技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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