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无家可归啦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汇:违法暴力拆迁--lvshihui.cn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2-6-20 11:18: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7-9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营业执照吊销后股东www.suzhoulvshi148.com未及时清算,股东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赔偿范围以最后一次工商年检报告登记的资产为限。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7-10 07:2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你承认,或者不承认,事情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狡辩,或者不狡辩,真相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认错,或者不认错,是非就在那里,不偏不倚;你报应,或者不报应,天理就在那里,不早不迟!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7-10 12:55: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弹性执法】什么时候执法最快?是老百姓犯法的时候。什么时候执法最慢?是老百姓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什么时候执法最严?当违法人是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什么时候执法最轻?是违法人有钱有权的时候。什么时候执法最公?是违法人钱权都没有的时候。什么时候执法失灵?是用钱权压住法律的时候。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7-10 19:1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于国福有话说:公公平平说话 和和谐谐维权 希望能帮助你

  近年来,由于大陆社会状况存在贫富分化的问题。在权、钱利益的驱使下,某些地方腐败官员视国家《宪法》法律只不顾,往往在行政换届过程中,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变相买官卖官(钱权交易)。这些腐败现象严重违反《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人们带来了对《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不尊重。结果造成这些不法之徒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把自己的执政为民的公务义务看作是赚钱机会。结果造成些地方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奸民意等腐败事实案件。这种“自私”大于司法的腐败现象。直接危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民生权利。目前,有大量的腐败窝案被破获,证明了这些腐败蛀虫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笔者维权多年总结了这些腐败现象,在这些腐败官员制造冤假错案陷阱后,他们不敢承认自己违法害怕承担责任。所以,就利用关系形成的网,相互包庇扯皮,这就是形成推诿、扯皮、不作为原因。这种腐败就像数学公式一样:他们首先利用推诿、扯皮、不作为把上访(申诉)人拖得经济、精力殆尽。再以闹访、缠访为由陷害上访人,有的甚至陷害致死,形成千古奇冤。笔者非常同情冤民上访之事。很明显上访人就是要求公平公正,主张合法权益。也可以说,上访就是冤民与腐败分子之间的一场正义与邪恶、守法与违法之战。没有冤枉那个人也不会冒风险去违法上访。因此,笔者要告诉上访人要想战胜腐败分子,就要学会自我安全保护,要利用智慧破解这种腐败公式,让他们的腐败陷阱落空。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2-7-11 07:3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在正义不断战胜邪恶,真理不断战胜谬论中前进;正义和真理需要坚持才能胜利,每一个支持正义和真理的人,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7-11 11:2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在现代法治视野之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这个底线一旦被突破,就有可能导致国家解决社会纠纷的正式机制的失灵或失效、导致依法治国形同空文,最终引起国家政治秩序和社会生活的紊乱。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2-7-12 08:0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抬头望星空,低首恨不公;百姓维权难,难于上青天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2-7-15 06:5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前有神曲后继乾元,前赴后继坚决支持楼主义举!

  都让人民无家可归了;这个所谓的发展有何前途?!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2-7-15 06:53: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前有神曲后继乾元,前赴后继坚决支持楼主义举!

  都让人民无家可归了;这个所谓的发展有何前途?!

  团结互助;共抗贪腐!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10:26 , Processed in 0.19407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