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警飞车撞人造一死两伤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12-10-16 10:14:0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肇事相当于什么,相当于工商造假,税务偷税,海关走私,刑警犯事,你是干什么的,你是应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及生命安全的。而你干了什么!你不但制造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不积极救治伤者,于情,你不义;拖延扯皮,于理,你不通;包庇纵容,于法不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2-10-16 10:56:0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肇事相当于什么,相当于工商造假,税务偷税,海关走私,刑警犯事,你是干什么的,你是应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及生命安全的。而你干了什么!你不但制造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不积极救治伤者,于情,你不义;拖延扯皮,于理,你不通;包庇纵容,于法不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12-10-16 12:35:0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肇事相当于什么,相当于工商造假,税务偷税,海关走私,刑警犯事,你是干什么的,你是应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及生命安全的。而你干了什么!你不但制造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不积极救治伤者,于情,你不义;拖延扯皮,于理,你不通;包庇纵容,于法不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12-10-16 13:54:00 | 只看该作者
  交警也是普通的人,当然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按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谁都不能例外,作为当地的派出所,态度要礼貌,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解释清楚,以免造成误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12-10-16 14:20:00 | 只看该作者
  太牛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12-10-16 17:28:0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12-10-16 17:49:00 | 只看该作者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12-10-16 18:32:00 | 只看该作者
  顶 支持受害者  还与人民公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12-10-16 18:41:00 | 只看该作者
  真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人民公仆。真应该扒了那警察的那身皮,让他永远从警察队伍消失。因为他那种人根本不配被老百姓给养着。简直没有王法了吗?真以为他是警察,法律就他说了算吗?他的上司也不能再袒护他了,让他付出应有的惩罚。 老百姓要的是: 正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12-10-16 18:45:00 | 只看该作者
  太不是人了   不及时救治  不好好安慰家属  也不露面   禽兽不如啊  国家领导都是干嘛的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20:01 , Processed in 0.13700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