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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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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明批重庆文字狱“彭水诗案”暗批“李庄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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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05:46:00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评论部: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
  
  2011年04月28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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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同样看待一件商品价格,有人显得很“淡定”,有人表示“鸭梨”很大;同样面对一桩刑事案件,有人焦虑等待“正义到来”,有人则在寻找“程序瑕疵”;同样衡量一项改革措施,有人双手赞成,有人却提出质疑……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
  
    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 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
  
    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甚至给人“鸡同鸭讲”的感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赏理性平和讨论,期待闻过则喜的态度,但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人在讨论中容不下异见,相互对骂、攻讦,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在这个意义上,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不同声音乃至反对的意见,还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资源。所谓“听不到不同意见不决策”,只有允许不同声音存在,才能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出理性判断和正确决策。所以毛泽东同志认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所以邓小平才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所以中央领导才反复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多元乃繁荣之奥秘。一个社会越是向前发展,就越需要多样的个性表达,越需要整合各种意见形成统一意志的能力。以包容心对待不同声音,在“存异”中“求同”,我们的社会就不会成为“一袋各不相干的马铃薯”,并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不断凝聚、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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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5-4 05:48:00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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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05:51:00 | 只看该作者
  “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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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1-5-4 05:52:0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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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05:53:00 | 只看该作者
  毛泽东同志认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所以邓小平才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所以中央领导才反复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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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5-4 06:13:00 | 只看该作者
  
  
  凤凰卫视评论
  
  凤凰网资讯 > 评论 > 凤凰解读 > 正文独家解读:人民日报呼吁包容异质思维的深意2011年04月30日 07:22
   来源:凤凰卫视 作者:郑浩
   字号:T|T20564人参与454条评论打印转发
   任韧(主持人):《人民日报》在28日发表文章要以包容心来对待社会当中的“异质思维” ,并且特别引用了法国的哲学家伏尔泰的话,我不认同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怎么理解这篇文章所发表的时机点以及它的意义,我们今天请郑浩先生来解读。郑先生,说说您对这篇文章观点的理解?
  
  郑浩(评论员):你说的很对,就是在4月28日《人民日报》的第十四版,也就是它的舆论版面,整个的上半部分发表了一篇1300多字的一个评论部的文章。首先我要说《人民日报》评论部能够发表一篇评论文章,肯定是有特定的一个含义,它是不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们知道《人民日报》它是党报。
  
  评论部它的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以包容心态对待“异质思维”》,异就是异同的“异”,质是本质的“质”。“异质思维”那就是不同的思维或者是不同的言论,等等。《以包容心来对待“异质思维”》,这篇文章发表之后我注意到其实各大主流的媒体网站都纷纷的予以转载,而且不少网评也是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引起了相当大的一个轰动。
  
  应该说在当前内地的整体的这种气氛之下,《人民日报》能够发表一个如此重要的言论的文章,我感觉它是有非常重大的一个意义的。在当前的这种形势下,《人民日报》发表一个《以包容心来对待“异质思维”》,我认为它有特定的一个含义。
  
  首先我个人认为,今年大家知道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非常重要的一年。那么在建党90周年之际《人民日报》发表这样的一个文章,这篇文章它主要倡导的是以包容“异质思维”,反对随便扣帽子抓辫子,不同即敌对的做法和思维模式在这个文章里面都已经提到了。是当前,我觉得是改造或者是打造一个新的舆论氛围的一个前奏,也是为了推荐政治体制改革来创造一个有利的空间。
  
  这样的一篇文章,其实我也想到在1978年的5月份,当时各大党报转载了中央党校的一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因为当时改革开放刚刚不久,对许多的新问题社会上有不同的一些看法,到底是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当时有不同的一些争论。我刚才也提到,各大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等都转载了这样一篇文章,有拨乱反正的这样一个积极的意义在里面。
  
  那么这篇文章,就是4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部的文章,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和当年以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个文章可以相提并论在某种程度上。我相信很多人不同意我这种看法,但是当我们走过一段时间之后,回过头来,来看这篇文章的话,那么它对当前打造一个新的舆论的氛围是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推助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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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5-4 06:14:00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里面很多内容,如果大家还没有看过这篇文章的话我不妨把里面的一些重点给大家念一下,这样的话使大家对这篇文章的重点一些核心的思想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刚才我也提到这篇文章它最主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说现在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多一定阶段之后有不同的思维,我们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不同的思维这是非常正常的。如何的来看待不同的思维,所谓的“异质思维”,来看待不同的一些异见。
  
  这篇文章有几个亮点,我给大家念一下。以包容心态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的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这里面提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彭水诗案”,是2006年。当时是重庆是的彭水县有一个公务员叫秦中飞,他写了一个诗。这个诗发表之后是对当地的一些时弊进行针砭进行批评,但是被当地的司法部门抓起来。后来经过有关方面的介入,最后是把他无罪释放了。当时是引起社会上极大的一个轰动。因为这个是以言治罪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漠视法律的一个非常的典型的案子。
  
  后面还有一个“灵宝帖案”,是2009年,当时的河南灵宝县有一个叫王帅的,他在上海打工。在上海的时候他发了一个帖子,也是对他的家乡强征土地、忽视农民的权益、当地的一些官员腐败现象进行批评。于是乎当地的公务员追到上海把他扣留起来,扣了八天,也是有关部门的介入之后把他释放了,最后还赔了他780多块钱。这个也是一个以言定罪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这篇文章里面提到这两个案子,就是说这两个人不管他是出于怎样的一个目的,他的文章写的是不是切合实际,至少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对当地的一些不良的风气进行了批判。因此不应该漠视他们的权利,不应该不容忍他们的这种所谓的“异质思维”的方式和模式。所以这个文章里面也提到这一点。
  
  这篇文章我觉得在当前从总体的来看,虽然我们这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多元化的思维已经开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仍然有很多改进的空间,因此这篇文章的发表,我个人认为的话,它实际上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协和,更容纳不同意见,打造一个新的条件。
  
  任韧: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是不是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前奏或者一个准备呢。先去一下广告,稍候回来继续请郑浩先生来解读,广告之后见。
  
  任韧:欢迎回到《时事开讲》。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在马来西亚会见当地的华侨代表的时候特别提到了中国需要进一步地推进政治、经济、司法制度的一系列的改革,实现社会的公义。同时《人民日报》在同一天也恰巧发表了一篇文章来呼吁社会要容忍异见。我们继续请郑浩先生来解读,郑先生您怎么理解这种巧合?
  
  郑浩:其实说是一个巧合,也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的巧合,就是不一定这两个时间点完全是一个有意安排的。因为温家宝总理他是在马来西亚访问的时候,当时他会见中资机构的代表,当地的华人华侨,还有就是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发表了一些讲话。他当时也提到要进一步的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司法体制的改革。还谈到了中国如果发展的话不能是一腿长一腿短。因为一腿长一腿短的话肯定是站不住的,他鼓励大家要独立的思维,独立的思考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能够独立思考的话,任何力量是打不败的。
  
  我们知道在去年的时候温家宝在谈政治改革这个话题大概是前后谈了有七次,今年也已经谈了,算上这次的话有两次了。前一次是在3月份的时候,在两会的时候,当时举行中外记者会。有记者就问他如何来看待当前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他也提到当前的这个政治体制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稳步的进行。那么这一次又一次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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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5-4 06:16:00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们看到就是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温家宝非常关心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出现了各种的社会的问题,而这些社会的问题当然是伴随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出现的。但是有些社会的问题并不能在社会的层面找到答案,它只能在制度层面找到答案。因此它也不断地提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然我们知道,其他的党中央的领导人也多次的公开地讲过,要稳步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吴邦国委员长前不久还在人大的第十二次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新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这个本身也是司法体制过程的重要的方面。
  
  这个《人民日报》它发表的这个日期当日是4月28日,正好是一个巧合了,我认为。但是我们看到这篇文章里面它其中还谈到了一个除了要包容“异质思维”之外,还提到就是所谓的“不同即敌对”的这样一种说法。“不同即敌对”就是你要是和我的意见不同,你就是我的对立面,就是我的敌人这样的说法。在这个文章里面也进行了批评,或者是不认同这样的一种说法。
  
  我个人对这个提法其实也蛮有感想,因为其实我们看到就是中国共产党它提倡听取不同的意见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30年代的时候,在延安时期当时就提出了双百方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就是要听各界的意见,哪怕你是反对的意见,共产党都要虚心的听取,所谓的“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都是当年所提出来的。
  
  最后邓小平同志,在这个文章里面也引用了邓小平先生的话,比方说它说到邓小平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大家七嘴八舌的说不同的意见这是好事情,我们能够听到不同的意见,这样的话对我们的谏政,对我们的决策都是有帮助的。这个文章里面也引用了毛泽东的话,毛泽东说让人讲话天是不会塌下来的。还引用了鲁迅的话,鲁迅说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这都是说让别人讲话,首先要保证别人说话的权利,不能说因为你的意见和我不同,因此你就是我的对立面,你就是我的敌人。
  
  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不同既敌对的方式,其实是没有自信一种软弱的表现。就是说你发表不同意见,实际上你是想要侵害我的利益,坚守自己的意见的人他有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错误的一个主张一个立场,或者是一个自己本身的权位利益,而不接受别人的意见。当他有权的时候,他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把对方列为敌人来进行压制。甚至于我们刚刚也说的“彭水诗案”还有“灵宝帖案”。这个本身就是活生生的说明当有权的人,权力在握的人他就可以动用司法这个权力来将对方进行拘押甚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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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1-5-4 06:17:00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们说不同即敌对这样的思维模式走到极端的时候,走到极端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法西斯主义,就是我要打压你,我们说的绝对一点,它就是一种法西斯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个人认为的话,这样的一种方式在当前,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而社会又面临着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是对我们的社会的发展,对我们的体制的保障是有极大害处的。“不同即敌对”这种做法必须要改变,因为我们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期,我们要接纳各种不同的声音,哪怕这些声音文章所说,有可能是鸡同鸭讲的感觉,或者是“异质思维”。
  
  这个又有什么呢,大家有不同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当然说话的人我必须强调,你必须要有理性,要积极,要有善意,而不是恶意的攻击恶意的辱骂。那种恶意的攻击恶意的辱骂,甚至想要把自己的言行付诸于行动,不顾法律的约束来进行这种所谓的言论,舆论上的传播的话,也是不允许的。任何人的讲话任何人的言论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来进行。
  
  中国的改革无论是什么改革,哪怕你是经济体制改革,或者是政治体制改革,或者是司法体制改革,都不能以牺牲法律,都不能以牺牲他人的权利作为一个代价。换句话说,你不能因为你的言论自由而损害整个国家的利益,民众的利益,社会的利益,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在一个前提下,就是理性、公开、积极、建设性这样一种条件下,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力。
  
  当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利的时候,执政的人他就应该保障发言者的权利,而不能够把他顺耳的话我就听,逆耳的话反对的话我就把它作为是一个我的敌对面来对待。这样的话肯定社会它就没有活力,社会它就会变成一个只有少数的人能够思维,他们有这种特权来享受这种思维,甚至当这种思维是错误的时候,当他们进行决策的时候那就很可怕了,他们的一些决定一些决策就是错误的。
  
  只有集思广益听取大家的意见,那么在整个的决策的过程当中,才能够吸取有益的成份来纠正他们自己所做的决策的偏差。这也正是这篇文章中引用了一句话,说是什么呢,“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后面还有一句话这个古语,就是“大愚误国,皆因好自用”。愚昧的人他会耽误这个国家,会破坏这个国家,会阻碍这个国家的发展。为什么呢,只因为他们自己刚愎自用,太过的自信,或者是太过的排斥异己。
  
  所以你看就是这篇文章,我认为它是非常有分量的一篇文章,如果大家仔细去读的话,去认真领会里面的一些要点的话。实际上它提出了许多我们当前舆论界社会内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个人认为它是为了打造一个新的舆论空间,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创造一个新的条件。(转载于民俗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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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5-4 07:55:00 | 只看该作者
  郑浩先生所言很有道理,《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这篇文章值得反复阅读。阅读这篇文章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理性的头脑和平常之心,任何对文章的歪曲或狭隘解读,都是不可取的。当然啦,对这篇文章标题进行篡改的做法,更是一种恶劣之举。顺便提醒楼主一下,这是一篇《人民日报》评论部文章,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民日报》社论”。你应当理解,不是网友们不包容你的“异质思维”,而是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律论坛上犯这种修改标题、妄称社论的错误,实在是太低级、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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