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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或知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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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律师在线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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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0:52:0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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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11-8 11:09:0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2003年案子已经审结。2008年原告申请再审,高院裁定再审。本人不服,随后高院立案庭帮原告出示一份证明,证明原告2005年起多次申诉。请问:1、承办法官能帮当事人出证明吗?2、两年内申诉,两年后还可以申请再审吗?超过时效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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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8 15:18:00 | 只看该作者
  立案庭可以出具证明的,不论机关还是个人,一般都可以就某个事情作证,只要其证明的是事实。依你所说情况,原告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的。我国法律中有的地方使用申诉的概念,有的使用的申请再审的概念,申诉的狭义理解应是申请再审。按照你的情况,高院给的多次申诉,其具体意思就是原告一直在申请再审,但法院没裁定再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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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11-8 15:29:0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你好,我是2010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11年11月底才通知我拿之前都说没有,对方随即就起诉了,我就因为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差太多,对认定书存在疑问,我就上诉中院,中院是驳回我的上述,维持原判,还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我想问是我还能上诉高院了吗?责任认定书的通知时间和下达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院能以此为依据接案,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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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事故认定书一般不会太久,当让也看具体案件,但不能说认定书出具时间较长,事故责任认定就存在问题,最主要看其认定是否与事实相符,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第二,事故责任认定不是法院判决的唯一依据,法院一般也可以依据审理过程中查明的事实对事故另行认定,但一般不会。
  第三,你不服事故认定,你应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复核,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你接收了认定书,又未复核,法院是可以据此立案的。
  如需进一步帮助,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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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09:07:00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有法律纠纷的朋友在此留言或至www.sz-law.net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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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11-12 20:48:00 | 只看该作者
  咨询一交通事故,对方车从对面冲过中间隔离护栏,当时对方是有北向南行驶的。我方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方车相撞,对方冲过护栏处于逆行了,造成我方一死两伤,对方一伤,请问我方车有责任吗?该怎样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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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09:17:00 | 只看该作者
  依你说的,对方车辆冲过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与你方车辆相撞,应该是对方全部责任。但基于赔偿角度考虑,你方可能会承担次要责任,个人意见供你参考。但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认定一般都是从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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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10:46:00 | 只看该作者
  员工医疗期小常识:
  医疗期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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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17:0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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