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河边木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律师,每日回答法律问题

[复制链接]
51#
发表于 2010-6-7 13:34: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河边木的回答。
  中介现在是一直打电话,我按掉再打再打......
  我现在一直关机,一开机他们的电话就来了,严重扰乱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发信息给他讲要去起诉他们欺骗,谎报平米数,找托,我和业主的合同上没有中介的任何字样,中介代业主收了钱也没给业主开五千的收据,我叫他们想怎么样不用通知到我,中介真得是什么好事都想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10-6-7 14:05:00 | 只看该作者
  您好,广东有一民营企业在广东、北京、上海三个地区设立了销售点,现河北一经销商有较多门路,该民企准备与经销商进行合作,请他在上述三地以外的地方进行销售(不得与这三地的销售商争夺市场),请问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呢?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0-6-7 14:17:00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我是湖南人,我有个哥哥在广东茂名市高州帮别人开车拉货,今天家乡突然收到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说我哥哥涉嫌盗窃已被茂名警方拘留、拘留日期是5月29日,后来打电话问我嫂子,才知道他那天帮别人拉的货有问题,是盗窃来的脏物。所以被拘留。而且那批货的货主现在警方还没逮捕到,现在我全家都在湖南,具体情况也无法知道,只了解我哥现在还在被拘留,而且不允许亲人去探视!
    
  我想问问,他这种情况是犯什么罪?是属于涉嫌盗窃吗?会拘留多久?允许保释吗?
  
  作为家属,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0-6-7 14:56:00 | 只看该作者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街门市个体经营10多年了工商和税务营业执照齐全。最近中医院要动迁、动迁补助费是:有正规房照的补偿给1300元/²、政府临时批件房补偿给500元/²,我们家附近门市房价格是6000-10000每平方米,差距太大了!还说不可能回迁门市房、要么给你钱、要么给回迁住宅房,这样太不合理了? 中医院动迁属于政府动迁吗?政府要搬到中医院里办公呀?我咨询过当地律师、据律师讲现在只要动迁都是政府行为、政府征用到地之后再卖给中医院从中牟取暴利。我父母16年前下岗就靠这个修理部养家,现在一句“政府动迁”就把门市房的补助比普通住房还要低,“政府动迁”就要让普通老百姓吃大亏吗?希望有人能帮帮我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2:55:00 | 只看该作者
  mucaomei:拆迁款不给到位,你就不搬。拆迁也要依法拆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2:57:00 | 只看该作者
  笑看天上云:如果被刑拘,如果觉得有必要,应该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你哥哥,了解涉案罪名,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等手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2:58:00 | 只看该作者
  甜小玉:就是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签订好委托代理合同,注意合同中一些必备的条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10-6-7 23:22:00 | 只看该作者
  你好,河边木
  
  哺乳假休完后,我的岗位在我所在的城市被撤销,全部转给外地总部的同事了
  
  公司可能会要求我离职
  
  我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已经3年了
  
  请问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能要求公司除了n+1之外更多的补偿吗?因为我本人还是希望能留在公司的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10-6-7 23:24:00 | 只看该作者
  5月24日,朋友去江苏新沂市检察院投案自首,结果半个多月人还没有出来,经多方打听,人在里面被打,多处骨折,律师也不让见,怎么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0-6-7 23:26:00 | 只看该作者
  5月24日,朋友去江苏新沂市检察院投案自首,结果半个多月人还没有出来,经多方打听,人在里面被打,多处骨折,生死不知,律师也不让见,怎么办,急急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09:47 , Processed in 0.12249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