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冒充经济区书记诈骗50万元被判刑九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5: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男子谎称自己是北海市铁山港东岸经济区书记,以帮忙联系承包工程为名骗取了近50万元。2012年10月10,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莫云飞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对被告人莫云飞诈骗人民币49.6万元(应扣除已还的5 万元)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周某坤、周某松、杨某标。  经查明,被告人莫云飞,男,1965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汉族,高中文化。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期间,被告人莫云飞谎称自己是北海市铁山港东岸经济区书记,名叫“陈晓明”,并以帮忙联系承包工程为名诈骗周某坤、周某松、杨某标的金钱。共收取了杨某标交给其的现金人民币19万元,杨某标和周某松一起交给其的现金人民币6万元,周某坤通过银行卡转入被告人莫云飞以“陈晓明”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所开的卡(卡号62XX48X230XX96X57XX)人民币24.6万元,合计金额49.6万元。被告人莫云飞曾还现金5万元给周某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云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名“陈晓明”之名,以帮忙联系承包工程为名骗取他人金钱,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莫云飞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1-15 20:36 , Processed in 0.14602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