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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母竟两次叫卖亲子 智力残疾被从宽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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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1:5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身为母亲,竟然像是叫卖瓜果蔬菜的贩子,叫卖亲生儿子。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而作为母亲的被告人吴某却一再将自己亲生儿子,当做商品轻易买卖,着实令人叹息。2004年初,其被因身体、智力、财力等各项条件差,在当地农村较难娶妻生子的一村民童某收留,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04年12月生育大儿子小平(化名)。2007年清明节前后的某日,吴某带小平到鹰潭玩,在鹰潭火车站附近遇见一陌生男子,该男子发现被告人智力上有问题,即怂恿被告人把儿子带到南昌卖掉,没想到被告人竟欣然同意。当天,该陌生男子即带被告人、小平乘火车来到南昌火车站,在南昌火车站,征得被告同意,由陌生男子将小平卖掉,被告人因此得人民币一万元。回家后被告人谎称小平走失搪塞家人。
  2007年,被告人与童某生育第二个儿子小安(化名),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带小安离家出走,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被与童某条件差不多的施某收留并与之结婚。此后在共同生活中,因施某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故表现出对小安的不喜欢。就在此时,被告人没想到怎样保护小安,反而立马想到也将小安卖掉了事。当年10月16日,被告人如法炮制,将小安带到南昌火车站附近高声叫卖,一名好心的摩的司机见状,立即联系了某媒体一记者,该记者及时赶到现场,询问了一些问题后拨打了110报警,随后,被告人及小安被赶来的民警带离现场。令人遗憾的是,从公安机关出来后,在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什么时间、地点,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小安还是被人抱走或丢失,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法院审理时说得最多一句话是:“小安是被人突然抱走的,我没有卖儿子,没有得钱。”
  2011年8月23日,被告人被童某的一位亲属发现后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鉴定,被告人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先后出卖两个未满14周岁的亲子,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实施第二起犯罪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重庆律师汇(www.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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