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六部门印发意见 鼓励规范宗教界公益慈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20: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消息,国家宗教局近日联合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     意见明确了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并提出目标任务,即各地和有关部门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动性、规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意见并提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要求根据宗教界自身的特点,引导宗教界扬长避短,在最能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的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   意见明确,当前,重点支持宗教界在以下领域开展非营利活动:灾害救助;扶助残疾人;养老、托幼;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适合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1-15 17:38 , Processed in 0.13537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