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国最大制造贩卖假贵金属纪念币案在河北定州宣判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16:0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3日从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这家法院此前对张建潘等7名被告人制造和贩卖假贵金属纪念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一案件涉案假贵金属纪念币初始发售价共计233万余元,是目前全国最大制造贩卖假贵金属纪念币案。  2010年,张建潘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黄岙村出租房内,用铜条、锌铝合金条等原材料和液压机、冲床机等设备,伪造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2011版熊猫普制套装金币30套、2011辛卯(兔)年金银纪念币本色的80套、彩色的20套。后出售给贾满斗。
  贾满斗在经营定州市鸿运工艺礼品店期间,由其子贾晨伟于2011年3月出售给杨峰、刘淘女假“2011中国辛卯(兔)年金银纪念币”、“2011版中国熊猫普制套装金币”等数套。2011年,杨峰经与刘淘女共同预谋,冒充他人身份卖给受骗者假贵金属纪念币多套。2011年5月,定州市公安局民警对被告人贾满斗、贾晨伟共同经营的定州市鸿运工艺礼品店依法搜查,扣押假贵金属纪念币数百套。
  定州市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张建潘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贾满斗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出售假币罪判处贾晨伟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判处刘淘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案还有两名被告人受到判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23:05 , Processed in 0.15559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