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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杨金柱是神经病吗?(转载)--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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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6 12:4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师汇:杨金柱是神经病吗?
  ——杨金柱精神状况调查分析
  
  引子
  近日,网上多篇帖子对于杨金柱先生是否患有“神经病”展开了激烈辩论,造成了许多网民的误解,也极大的影响了杨先生的声誉。本人经有关组织许可,分别走访了杨先生就诊过的湖南湘雅二医院、对杨先生立案侦查过的湖南省公安厅、省纪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以及通程律师事务所、邵阳洞口等地,历时两个多月的调查,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以下调查分析报告,以正视听。
  世界上很多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不健康,包括一些伟大的人物,比如尼采都有极为严重的精神疾病。人们常常存在一种错误的概念,就是把“神经病”和精神病混为一谈。每当听到人家说“神经病”,马上就会想到“疯子”、“傻子”, 以为只有那些动辄要咬人的疯子才精神有毛病。其实,精神病和神经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疾病,不能混为一谈。神经病和精神病是区分开来的,精神病属于心理疾病范围,神经病属于器质性病理范围。
  精神病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缺乏自制力,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传统观念认为,精神病是不可治愈的,一旦患上精神病,只能长期服用药物来维持正常的精神状态。对于网民关心的杨金柱先生是精神病还是“被神经”的问题,本文也将结合专业知识给予一定程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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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6 20:4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呵呵,又见杨金柱,太火了,做律师做成这样就算臭名也值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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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5-6 20:4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楼主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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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5-6 20:49: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我看楼主说的应该是真的 ,刚看了一篇文章,相当有可信度!愿与大家一起分享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5445a10100r9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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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5-6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杨金柱精神状况调查报告(一)
  有人在律师汇 lvshihui.cn论坛和凯迪社区发表了《杨金柱有没有精神病?》的文章,作者“用我掌握的心理咨询知识免费为他做了下诊断,初诊结果他不但有病,而且还符合重症偏执型人格精神病人相关条件,建议及时到精神病医院就诊确认,以免恶化病情,害人害己。”
  文章称“杨金柱最近这段时间主要通过网络等形式攻击重庆打黑行动,诋毁重庆司法机关和政府领导人形象,对于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规劝和引导话语听不进去,过分警惕和防卫,毫无根据的怀疑猜测与他不同意见的人都属于他眼中的重庆五毛。其广泛猜疑,过分警惕与防卫,无根据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和伤害,符合偏执型人格精神病人表现特征之一。”这个论断缺乏事实依据和科学根据,完全是一种臆测。
  1、杨金柱先生在2011年5月6日发表博文《杨金柱拟于下周赴北京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一文提到“杨金柱2006年因与湖南省政府大战风车,经时任主管政法的副省长批示,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于2006年9月28日将我传唤一天(上午9时至晚上7时)”,在接受调查后方知道自己涉嫌敲诈勒索罪。
  经调查,事实如下:
  杨金柱先生 2006年8月22日因“敲诈勒索湖南省政府300万元”被长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6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30分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讯问。2006年11月1日,杨金柱先生在其个人网站法律梦想网上发表《关于请求对杨金柱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进行研讨并依法维护杨金柱合法权益的报告》,经调查,该报告确系杨金柱先生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写。杨先生在对其行为进行不构成犯罪的辩护中特别说明其患有精神病。
  原文如下:
  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在突发急病后的精神状态极不正常。2006年6月5日晚上的病历记载:附二医院的医生在10时左右给我注射了10毫升安定,按照常规用量,一般人要睡到第二天早晨才能醒来,可我在11点以后即醒来了。值班医生大吃一惊,问我怎么就醒来了。我还笑着对值班医生说:“这有两个原因,或者是你们附二医院用的是假药,或者是我的身体和一般人有异。”生病以后,我的精神极度亢奋,晚上说梦话严重,甚至梦游,这都是以前的没有的现象。安定片这时对我已不起作用,我每晚都必须服用二片氯丙嗪,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7月底。我生病抢救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关于杨金柱律师2006年6月5日晚上连续工作四天四晚劳累过度突发急病的事实及说明》。
  2、除此之外,杨金柱在2006年11月1日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关于请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和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对其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进行研讨并给予维权的报告中,再次特别说明杨本人精神状态极不正常,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原文与前文一致,不再重复。
  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病历记录证明杨金柱先生确有精神病。
  2006年6月5日,杨金柱先生称其因湖南省政府驻京办07号合同法律事务过度劳累被送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抢救,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经调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当天的病历记录显示,杨先生是因为过度兴奋、睡不着觉、胡言乱语而到医院就诊。前文中引用的杨金柱本人撰文的“原文”部分与此亦可相互印证。此外,杨金柱先生在其个人网站法律梦想网上公布的《杨金柱律师涉嫌敲诈勒索罪向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材料目录》第三组证据中明确标明“中南大学附二医院急诊病历”,与我们调查取得的病历一致,确实可以用此来证实杨先生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4、经调查,杨金柱先生2006年6月5日晚上就诊于中南大学附二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神经科主任医师张某为杨先生开出的处方药品用途及说明如下:
  安定: 用于精神紧张、焦虑不安、抑郁、恐惧、失眠等神经官能症、肌肉痉挛及顽固性癫痫等。
  氯丙嗪:抗精神病作用正常人服用治疗量后,产生安静、活动减少、感情淡漠、注意力降低、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安静时可诱导入睡,但易被唤醒。精神病人服用后,在不过分抑制情况下,迅速控制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躁狂症状,减少或消除幻觉、妄想,使思维活动及行为趋于正常。
  4.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供的2006年10月29日上午对杨金柱先生讯问的笔录显示:杨金柱先生说他祖母、姐姐有精神病,他全家三代有精神病史。
  5、经过对通程律师事务所18位律师的走访调查,有12人直接摇头:“那是个神经!”,并拒绝提供其他情况;有5人讲述,杨曾向人多次炫耀,“我家三代精神病,公安拿我没办法”;有1人拒绝发表任何意见。但以上18人均表示与杨先生划清界限,杨的所作所为与通程所无关。
  6、调查人走访了邵阳洞口杨金柱先生的老家,经过对6位邵阳老乡的询问,有6位认为杨金柱先生是精神病。有2位年长老乡们告诉我们,杨金柱先生确实得过精神病,杨金柱先生的奶奶和姐姐均有精神病史。
  如前所述,我们不能将“神经病”和精神病混为一谈。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能够得出的初步结论,仅仅是杨金柱先生确实有过精神不健康等心理疾病,而且也仅能判定杨金柱先生在2006年底以前患过精神疾病。《杨金柱有没有精神病?》的作者简单断定杨先生有“神经病”,显然是在误导网民,事实上,很多人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疾病,但这并不影响这个人可能取得的成就。
  下文将根据取得的调查材料,进一步分析杨金柱先生的精神疾病的程度,并得出最终结论:即杨金柱先生的精神病是否达到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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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5-6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杨金柱本人承认患有精神病。杨金柱 2006年8月22日因敲诈勒索湖南省政府300万元被长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6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30分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讯问。2006年11月1日,杨金柱在其个人网站法律梦想网上发表《关于请求对杨金柱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进行研讨并依法维护杨金柱合法权益的报告》,该报告系杨金柱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写。杨金柱在对其行为进行不构成犯罪的狡辩中特别说明其患有精神病。
  
  原文如下: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在突发急病后的精神状态极不正常。2006年6月5日晚上的病历记载:附二医院的医生在10时左右给我注射了10毫升安定,按照常规用量,一般人要睡到第二天早晨才能醒来,可我在11点以后即醒来了。值班医生大吃一惊,问我怎么就醒来了。我还笑着对值班医生说:“这有两个原因,或者是你们附二医院用的是假药,或者是我的身体和一般人有异。”生病以后,我的精神极度亢奋,晚上说梦话严重,甚至梦游,这都是以前的没有的现象。安定片这时对我已不起作用,我每晚都必须服用二片氯丙嗪,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7月底。我生病抢救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关于杨金柱律师2006年6月5日晚上连续工作四天四晚劳累过度突发急病的事实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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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5-6 20:56: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早就觉得,凭杨金柱讲的一大堆话,肯定是精神有点问题。一会激情万丈,歇斯底里!一会声泪俱下,悲怆不已!一会大义凛然,宁刚不折!一会前后矛盾,出尔反尔。我就一直没想清楚,这么多相互对立的风格竟然能集中在杨金柱律师一个人的身上,真乃神人也,奇人也!小弟自叹弗如,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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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5-6 20:57: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楼主,我刚在看“杨金柱真相揭秘”,你这是诽谤还是~~~动机值得怀疑,有话得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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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5-6 21:04: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灰机飞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0-10-22 18:40     #138
  金柱,有病就去医吧,别硬撑着,钱不够哥有!
    引用 报告 回复   
  
  仙人小虾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0-10-22 18:43     #139
  人贵有自知之明,杨某某,最缺的就是这点
    引用 报告 回复   
  
  花猫猫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0-10-22 18:47     #140
  强烈要求杨某某恶补算术,哥免费授课
    引用 报告 回复   
  
  地上的空中飞人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0-10-22 18:52     #141
  人至贱则无敌,终于见识了天下第一贱的
    引用 报告 回复   
  
  地上的空中飞人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0-10-22 19:09     #142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生死离别,而是让你碰上了杨金柱,叫你生不如死!
    引用 报告 回复   
  
  教会我太多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0-10-22 19:16     #143
  金柱小弟我佩服你,你可以如此淡定的颠倒黑白
    引用 报告 回复   
  
  教会我太多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0-10-22 19:17     #144
  打黑除恶是民心所向,不知为何惹金柱小弟生气了,求解
    引用 报告 回复   
  
  默然抬头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0-10-22 19:28     #145
  作为律师,起码的职业道德应该有吧!
    引用 报告 回复   
  
  笑傲江湖013   
    
  发短消息   金币 3  
   发表于 2010-10-23 00:55     #146
  律师堕落啦,怎么还请得起这些大师哦。
    引用 报告 回复   
  
  家在忠州   
    
  发短消息   金币 3  
   发表于 2010-10-23 09:29     #147
  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律师!无聊有之,厚皮有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引用 报告 回复   
  
  三毛流浪记2010   
    
  发短消息   金币 20  
   发表于 2010-10-23 09:32     #148
  金柱小弟,彻底领悟了厚颜无耻、哗众取宠之人“红透了半边天”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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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5-6 21:05: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来顶起!  原来杨先生的一番行为,由于精神异常所引发的。
  这原来是一精神病引发的大风浪啊~~
  由此我们也能理解杨先生的所作所为了
  精神异常者的行为是会口出狂言、胡言乱语、行为举止怪异
  精神都异常了,还怎么来维护权利,我想这个时候,杨先生家人更应该做的是为杨先生确定一个监护人,第一是来维护杨先生的权利;第二是管教杨先生的行为,和谐社会要靠大家的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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