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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真经(1)[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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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4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行走于律师路,常困于迷惑彷徨,源于对未知的恐惧,你不知将来会怎么样,潜力后的魅力有无得以梦想成真的机会?倘若你知晓所处的环境及普遍状况,或许你会坦然接受自己的不足和短视,或许你欣然咬牙坚持,或许你另谋职业路,由于年轻,选择成本小,但年轻,选择才更会轻率,若你相对客观了解自己,了解律师行业,才会相对准确定位自己,明白有些困难时凡人均需面对的,任凭谁都躲不过,正如,再牛逼的人,总会有苦逼的过往。

原作者究竟是谁?在百度检索下,无果,对其撰文分享报以欣赏和感谢:

1-关于律师事务所的选择标准
  新人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有一下几个选择的标准:
  (1)所的名气和规模不是唯一的选择。规模所一般都以非诉作为支柱业务,而非诉业务的来源很单一,新人很难直接揽到业务。假设一直帮大牌律师做非诉业务,与在公司做职员无异。再说,所里的名气和规模与自身的发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2)指导老师的问题。有一个好的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可以让自

己少走歪路。但实践中肯教新人的律师不多。很多律师带新律师往往不给对方接触到客户和案源。而把新人当作廉价的劳动力干活。比我大一点那个女孩后来去帮别所一个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可得2000-3000元,业务能力有很大提高,当时把我羡得要死。但后来还是放弃了,由于连续做了3年后,她的收入还是3000-4000元,没有自己的业务可做,后来回老家的城市去了。所以,老师只能提供业务的指导,开拓业务必须靠自己;
  (3)律师所的主任很关键,主任的素质和思想决定所的发展方向,也决定是否能给新人一个好的工作、发展环境。合伙人不团结、各自为政、相互诋毁的所均不是好所;
  (4)新人不要片面追求高端业务。基础的诉讼业务对新人来说是最好的锻炼,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只有做了大量诉讼业务之后,你才可能把非诉业务做好,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律师。

2-关于业务拓展   对于决心开始律师生涯的新人,第一单自己的案件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老律师给的案件。其实案件的来源无所谓,但关键要把握好机会,把案件做好,要把案件的当事人变成自己的潜在客户和宣传平台。只有你真心付出了,当事人才会真心感谢你,才会介绍亲戚、朋友来找你。即便你的案件输了,但你的付出还是可以得到当事人认可的。很多新人花很多时间去迷茫、去找案件,但真的有案件在手里的时候并没有花时间去做,从而使自己的客户做一个丢一个。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也有很多机会宣传自己。在国内的二、三线城市,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进入这个行业是非常有效的。我自己有点感悟:
  (1)新律师一定要处理好找案子和做案子之间的关系,一定要花时间来把案件做好,这样你可以熟悉法院和法官,可以认识更多的当事人,接触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更快地进入角色。找案子不能心急,有机会的话多帮老律师做点事情,可以做他们不愿意做的小案件;
  (2)多加强理论学习,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很多新人根本就没去法院办案过,也不熟悉法院的工作方式就案件的流程。有机会的话就多跑跑法院,没有事情的时候听别的律师开庭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司法考试的书籍只是基础,考得过并不代表就可以办案了。虚心谨慎,勤学好问,见老律师比较忙的话可以主动要求帮忙,有无报酬均可。平时多花时间思考,记笔记,这样很快就会进入角色;
  (3)对外交往的时候注意仪表,言谈举止要注意保持律师的身份。外界对律师这个行业有很高的要求,从内在到外表,也不管你是新人还是老牌。在陌生人面前,别人只知道你是律师,而不知道你是新律师,对方还是拿律师的标准来要求你。得体的装扮和合适的谈吐保证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能留住你的名片;
  (4)名片战略在现阶段是有效的,在合适的场合以合适的方式拿出你的名片,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知道你是律师。
  (5)钻研业务知识。在接待、解答客户的问题的,不能忽悠别人。有了专业知识,你的回答会更使人信服。现在的客户一般都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能辨别是非,只是不知道其中的因此然,你能把他想讲但没有讲出的道理用法理描述出来,他自然会对你有好的印象,即使这次不找你,下次还有有机会的。

3-关于机遇   (1)很多新人认为,机遇是指遇到一个大额标的的案件,一次性收费几万至几十万。能有这样的机遇当然好,犹如买彩票中彩。但不应该把自己的律师之路压在这样的机遇之上,否则风险难以承受;
  (2)律师的机遇有其特殊性,你认识的每个人、做的每一件小事情都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或给你莫大的支持,也或许可以带你走进另一个天地,改变你对生活的理念。只有你坚持把每件事情都尽力做好了,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你才不会错过任何机遇。即便错过,那就不算是你的机遇;
  (3)辛勤地耕耘,保持信念,机遇一定会不期而遇。
4-关于理想与信念   (1)从事律师工作,赚钱绝对不应是唯一的目标。100个本科生只有10个人能考过司考或律考,10个通过的人中最多只有2个人在做律师,也就是说,本科生的2%经过角逐后选择了做律师。假设按这个标准来选拔人才,选出的2%做任何行业所赚的钱不会比做律师少。所以,做律师并不是很赚钱的行业。试想,最优秀的律师赚的钱也不及普通的地产开发商多,开发商一定比律师优秀吗?当然不是。另外,你想想,全国每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律师并没有占到优势比例,但一般城市的屠夫年收入会超过这个数字。社会上说的“律师有钱”,是有小部分律师赚了些钱,经常抛头露面,而绝对不是针对新人来说的。假设不赚黑钱,律师所赚的钱绝对是血汗钱、辛苦钱,付出的比其他行业更多。所以,假设以赚钱为唯一的目标,建议改行;
  (2)对正义、公平、侠义、社会责任的追求是律师这个职业最大的卖点。只要你真的入行,你可以不看任何人的眼色做事,你可以凭你个人的能力扭转乾坤,甚至挽救人的生命;你可以不畏权势,救残扶弱,见路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在神圣的法庭上铿锵陈词,挥洒你的激情和青春。当你的当事人对你感激流涕的时候,当陈规陋制被你捅破的时候,当被告人的命运因你的努力而改变的时候。。。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相信,如此多的热血青年拥挤在这座独木桥上,就是冲这个而去的;
  (3)有钱的律师并不一定是优秀的律师,优秀的律师一般不会缺钱。优秀的律师首先要有优秀的人品和风格,对家人、朋友、社会要有责任感;其次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敢于担道义。新人的目标应该是做优秀的律师,而不是有钱的律师。只有这样,你的努力和追求才有价值。

5-关于与法官的关系   (1)不能在案源上依赖法官。有些律师完全把希望放在法官身上,由法官介绍案件,这样的路不会很长。法院内部已经有禁令,禁止法官帮律师介绍案件。有小部分法官揽到案件后交给律师做,律师只是出面开庭,结果也实际由法官决定了,因此律师不用费时间,只管分成。这种情况在短期来说可以赚点钱(其实大部分被法官拿了),但纯粹是交易,你学不到任何东西,还不如去火车站与车站领导勾结做黄牛。当然,由于法官的特殊身份,有些当事人会找熟悉的法官帮介绍律师,正直的法官只会介绍给正直的律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由于法官也要对得住当事人;
  (2)在案件的审理上不要把希望都放在法官身上。当然,有个别有特殊关系的律师主要是靠关系打官司,完全可以操纵案件的结果,来钱快,而且可能是巨额。那其实是掮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其行为是交易,与法律无关。这样的律师在行业里不是主流,新人们应该加以鉴别,没有必要羡慕和推崇。在这些人面前,不管他有多富有,我完全可以抬起高傲的头。不要期待请法官吃顿饭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年头谁没有饭吃?吃你的饭就不能吃别人的饭?吃饭又能算什么?每餐几千元的开销除了对当事人来说算件事以外,对任何人都不算什么。再说,无论是餐桌上,还是KTV的包厢里,你能保证第二天别人还记得昨晚说过的话?假设你作为法官,你会为一餐饭、几首歌而违背原则而冒丢饭碗的风险吗?
  (3)在法官队伍中,特别正直、廉洁的很少,几乎很少有人连一次吃请都没有参加过;特别腐败的也很少,大多数人都处于中庸位置,大家都去吃,只要我不收,谁也不能把我如何?中庸者取决于法制环境,大环境好一点,他们就自律一些,大环境差一点,他们也随流,符合中国人的整体特点。但我相信,随着社会制度的健全,法官素质和法制环境总体上应该是不断提高。特别是司考制度出台后,很多年轻的法官也跟我们的律师新人一样,抱有理想和憧憬,不是为腐败、为交易而去做法官的。法官也是普通的人,人都要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子。正常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很优秀,素质、品行、能力都能好一点,至少也要与自己一样。法官也一样,他也喜欢自己的朋友有不错的素质和丰富的知识面。法律和道德都没有禁止法官与律师交朋友,他们只是两个不同的职业而已。
  因此,作为律师,只要你的素质好、品味高,知识面丰富,专业能力又很强,我想很多法官都乐于跟你交朋友的,不乐意跟你交的只有两种,很差的和不错的。对于很差的,你放弃;对于不错的,你努力提高自己。跟法官交朋友不是要他帮助你直接判你胜诉,假设这样,你就亵渎了朋友,也不是真心想交朋友。试想,明知道错误的案件,你要求朋友冒丢饭碗的风险来帮你,而且是帮你赚钱,你对得起朋友吗?真正朋友之间平时的交流、探讨促使你对法律关系有更客观、准确的认识,提高你的办案能力,同样,交流也可以提高你朋友的业务能力。“君子之交淡如水”,你做律师经济收入好一点,外出聚聊的时候多买买单,这与因案件去请吃是完全的两回事,有着本质的不同。
  (4)法官对律师的好感来自对律师的欣赏和尊重。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懂得尊重对方。在法庭上的陈词是给法官听的,不是打击对方,也不是说给家属旁听的,力求客观、准确,有说服力。太刺激、太有杀伤力的语言和太啰嗦的话语虽然让当事人及家属快意,但可能会让法官看低你,所以假设把握这个平衡是新人甚至是老律师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官一般都比较专业,或许还是某领域的专家,但由于案件多,常常也有想不到或想错的地方,这样只需要代理人或辩护人点到即可,法官就可能重新思考从而扭转局面。太啰嗦会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错过你的关键话语,太伤人会使法官觉得你基本职业素养欠缺。只有你精炼的语言、恰到好处的提示,得体而不伤面子的纠错,深厚的专业功底,还有专业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才会使法官由衷地欣赏你,乐意接近你。尽管他当面不说,下次你去找他办一些程序上的事情,相信他一定会尽量帮你。换作你,也会这样。
  实践中很多人做不到。开庭中接电话、与对方当事人相互谩骂、胡搅蛮缠的比比皆是。有时候法官碍于面子不好直接发怒,但他在内心已经看不起你了,与你已经有了隔阂,而且以后要改变这个印象还很难。有些律师说,这个电话很重要。作为律师,还有什么比开庭更重要的呢?律师开庭相当于战士上战场。此外,平时在与法官交换意见、提交证据等接触过程中,要懂得谦虚,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注意自己的仪表和语言,尊重、善待每一个人。有些律师动不动就说,我从事法律工作的时候你还在。。。,还有在酒桌上采取各种语言诋毁、贬低法官和其他律师,抬高自己。这都是不自重的表现,也是大忌。在法庭或者法院,国徽是最崇高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接电话,你可以停顿一下,他再接的话,他内心应该是愧疚的。尽管在法庭他有主导作用,但国徽下有一个公认的规则。只有你严格按规则办事,你才可以得到尊重。对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应该一视同仁,而不能以俗气的眼光去看待和区别对待,谁知道今天的书记员不是明天的法官,后天的院长?刚开始执业时所认识书记员现在有一半都做了法官。接我第一单离婚案件的法官现在是行政庭的庭长,她每次见我就说,变化真大。自然,她也成了我的朋友。

 因此,接到案件的时候,不要跟当事人拍板说肯定胜诉,不要首先想到去找关系,而是花时间去分析案件,找出突破口。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院也是这样。只有你在各方面提升自己,你才可以走进一片广阔的天地。

6-关于律师与助理   很多新人都对助理这个职务很感兴趣,还包括许多法学院毕业的但还没有考过司考的学生。新人做律师助理不外乎有两个理由:一是能有一份基本的收入,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二是想通过这个助理职位学点东西以便于平稳进入律师行业,顺利成为律师新人。事实上,很多人都难以实现目标,但也有一部分人达到了目标。结局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一直做助理,难以独立。有的助理本身有不错的专业基础,在进入律因此后,通常也办好执业证,协助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业务。如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整理立案资料,收集整理证据,去法院签收法律文书等。作为律师来说,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律师都愿意支付这笔开支。由于律所的分配制度中,通常助理的工资由主管律师来承担。但一般律师不会让助理直接接触到当事人,也就是不会让助理了解案件的来源。助理工作的成果属于律师,律师的客户也还是客户的。以后客户再有其他业务,也绝对不会找助理,而是直接找律师。这样,助理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能学到一些程序或实体上的知识,也能学到一些处理案件的方法,但总不能脱离律师而自己独立执业。一离开就没有案件来源。我先前的那位女同事就是这样,帮一位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能有几千元的收入,但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案源,特别是在工作几年以后,越来越没有胆量和自信脱离,长期不能拥有自己的客户会让自己很失望。最后回老家了;
  (2)做一段时间感觉做不下去,就转行了。做助理一般会比较辛苦,尽管有时候的辛苦可能并不能学到什么,完全是纯粹的重复劳动。有的律师要求很苛刻,也不肯教导和指点,做助理完全相当于在公司上班,上着上着就就去了信心,也看不到希望,后来就放弃了,做了其他工作,脱离了律师行业;

  (3)遇到好的律师,他会在业务上知道你,也会在经济上帮助你,然后与你协助,帮助你顺利进入律师行业,成为他的搭档。这可能是不错的结局了。但你难以超越他,一直在他的光环下发展。
  (4)很多律师喜欢招学历特别高的助理,或者在某领域特别专业的助理。我认为无论你的学历多高,都应该从基础做起。由于基本的诉讼经验是做律师的根本。有了这些基本功,你完全有可能自己去揽那些高端的客户。何须去帮别人做助理?

  我的看法是,选择做助理应该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独立做律师。在做助理的第一天开始,你就要准备离开助理岗位。帮助律师做好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利用实践学到的专业知识收集、开发自己的资源,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络,包括独立在外面认识各行各业的人。有些助理工作很长时间后,所认识的人都是律师所认识的,那样你永远都不会独立。外出调查,能以你自己的名义尽量以你自己的名义,下班时间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事情做而可以放松了,下班应该才是你自己工作的开始,多联系你所在城市的熟人,让别人知道你做了律师。没有熟人的话,你上网发帖帮别人免费咨询也是可以的。总之,就是要让外界尽量多的人知道你做了律师。假设你帮律师做完事情你就认为万事大吉了,那就说明你根本不想独立做了。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

  另外,在选择自己所跟从的律师时,务必尽量对对方的各方面有充分的了解。人品还是第一位的。认识的一位有钱律师公开说,这个城市这么大,人口这么多,我每天骗一个,这辈子也骗不到十分之一啊。你假设愿意跟他做助理,能学到的会是什么?还有要看他是否保守,是否乐于教人。发现学不到东西的话立马换人,你做助理的目的是成长,不是赚钱,千万不要耽搁时间。三是建议保持松散性的关系,而不是做律师的附属。律师有事情的时候帮做一下,没有事情的时候自己可以有适当的自由时间和空间,哪怕宁愿工资少一点。这样可以尝试开拓自己的业务。一旦机会成熟,就可以独立出来。

  我带过一个助理,她有很深厚的法学功底,名牌政法院校毕业。可能因为没有下定决心做律师,一直在徘徊,我给了很多独立的资源让她去开发,她做的效果总是不理想。有种在帮我做事情的感觉。后来她考进了检察院。此后带的另外一个女助理是自考大专考的律考,基本条件和专业素养比前一个差多了,但勤学好问,比较虚心,开发同样的资源,效果很好。在跟我两年后竟然可以独立了。两年下来,她自己的能力、形象、谈吐、气质包括收入都有了质的飞跃,我也给了她独立的资源,她已经开发成功。
  另外一个助理更有代表性,也是一位律师新人。2005年开始来我这里实习。应聘的时候,我只问了他一句话,你愿意吃苦吗?他说没有问题。那时,他已经34岁了,比我大很多,有家有口,在一所中学做老师,压力很大。他说,听我这个问题,他也愿意来了。由于其他所的主任都问他是否在法院有关系和其他类似的问题。实习的时候带他做了几个案件,我后来要求他经常上网解答问题,还参与本城市的法律论坛。选择一个别人不愿意做的劳动工伤领域作为自己的立足点。就这样的患难与共,他一如既往地地吃苦耐劳,勤学好问,我也毫无保留地进行指导。我坚信,律师行业不是“教出弟子吃师傅”,而是“1+1> 2”。就这样,实习期过后的执业第一年,他的业务收入达到了8万元,比我当时要好很多。他说,关键在于你的指导。上个月,所里从培训基金中提供了近6000元送他去北京专门参加劳资纠纷和劳动合同的培训班。

7-关于学历和学习   律师职业是实实在在的职业。只要你能写好代理意见和诉状,能否写论文并无影响。职称更是没有市场。在我的周围,竟然很多律师明确表示不评职称。律师的职称也分为1、2、3、4级,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但大家都不感兴趣,可能是当事人也不感兴趣的原因所致。律师执业过程中,没有提拔、没有调职,没有分房没有涨工资,这或许是与做老师做公务员最大的区别之一。无论你学历多高,你都必须从零开始,都必须经过血与泪、苦与难的洗礼,你才可以成长。但智商是需要的,与学历无关。80后期90年代初期最优秀的农村孩子都是考了中专,而不是考高中上大学。

  所以,我认为,相对学历而言,学习更为重要。  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不断地处理案件,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法律部门的穿插,对表象和实际的分析,我相信比在法学院听教授讲课要有趣得多,收获也更多。法学教授一般只对某一法学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难以成为跨领域的多面手。因此法学院的教授难以做好普通的律师,而只能做某一类型案件的代理人。但律师工作不一样,在执业之初起码能遇到很多不同性质的案件,有机会把学到的理论融会贯通,综合认识和处理,这样对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有很有效的提升。前提是你必须要有心。因此,对于新人来说,我认为应该有三年左右的实践来做最基础的诉讼业务,然后选择相应的专业领域发展,这样会事半功倍。没有诉讼经验一般是难以做好非诉业务的,也就是说诉讼业务最能培养人。不常打官司,你怎么知道合同的软肋和经常出问题的条款在哪?又怎能帮顾问单位制作出一份好的合同?

8-关于做事与做人
  做律师与做其他职业有很多不同。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审好就可以了,不必担心没有事情做,也不必担心工资会少,不用顾虑别人对你的看法;做老师更是,上课不迟到就不会有大碍。做法务也只是简单的工作而已,运用法律知识去处理案件。做律师自己要找活干,而且还要干好,更为关键的是干完一单还要找下一单,做完一件案件力求当事人、法官和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都能快乐和满意。所以需要处理很多关系,跟很多人打交道,做很多别人可以不做的事情,其中的辛劳只有业内的人才知道。律师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律师除了必备坚实的法律功底以外,我认为还要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沟通能力。与不同的人沟通,这是律师职业首要的条件。需要谦虚,能多听少说,把握别人的心态,理解别人,要善于换位思考。案件对律师来说有大小之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是案件,对他来说绝对是大事,中国人因为传统思想的影响,都是逼不得已才打官司的。平时多实践,尝试与不同的人沟通,逐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2)表达能力。有人误解,认为律师要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其实是需要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但必须表达清楚,语气合适,能吸引别人注意力,有说服力。刚出来的时候,湖南口音很重,而且表达力不强,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读唐诗宋词,力求表达清楚;

  (3)写作能力。写诉状和代理意见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语气,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平时注意练习。我至今为止,几乎每个案件开完庭以后都写代理词和辩护词,多花时间,仔细推敲用词,久而久之,自然会有提升。但实践中有很多律师很少写代理意见,认为案件简单,或许是认为自己已经在法庭上讲清楚了。但写代理词可以体现你的执业风格,直接向法官显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对你的认可度,赢得尊重,也体现你对当事人的敬业和尊重;

  (4)反应能力。反应能力直接来自开庭的锻炼,特别是刑事案件。公诉人一般都很有经验,而且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抗性很强,从而经过开庭提升你的反应能力。
  有很多新律师可能感觉到,自己在开庭前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开庭的程序和有限的时间还有节奏使自己措手不及,很多原来准备的内容没有表达出来,开完庭后后悔不已。其实这是正常的。只有经过实战的演练,你才会有所提高,并在辩论的同时修正你庭前准备的内容,使庭审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事前对案件和相关法规的熟悉是必需的前提。
  (5)理解、分析判断能力。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件是律师工作的重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千变万化,绝对不会完全雷同。这或许也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吸引力所在。每天都遇到新的事务,新的人。新的案情。与原来的技术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你不需要把条文背下来,也无需告诉法官本案件适用哪一条,别人比你还专业呢。你要把法律的原则、适用对象、立法本意理解出来,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是办案的过程。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要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提炼自己的东西。就是别人常说的“悟性”。我觉得,除了有些人确实有天赋以外,实践是最好的老师。
  随便说说,民事案件要比经济案件锻炼人。经济案件一般有合同为基础,有章可循。而民事案件除了案件经过以外,没有任何可分析的依据。这就需要你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楼上装修时洗楼板,漏水毁损了楼下住户的电脑。楼下住户起诉楼上业主,楼上业主说是楼板不好,把物业公司追加进去,物业说不关我的事情,应该追加开发商。。。,这里面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关系,需要综合运用能力。因此,法官也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判的,力求调解。所以,我个人觉得,法学学子无论是本科还是小硕,有机会先做律师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行的话再去做法务,律师锻炼的机会比法务多一些。做了律师以后经过几年的锻炼,你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诉讼经验,还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包括认识事务、分析事务等等的能力,再去别的公司做法务,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在做了三年律师以后很快就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主管法务,两个月后做了副总。法律知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民事、商事、刑事都是相互交织的,这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一毕业就做法务学到的知识很单一,当然也不会有做律师如此多的诉讼机会。
  (6)协调能力。好的协调能力对办案很有帮助,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还有在案件的前期过程中,假设你协调得当,可能会在尽早的时间内帮助客户和解,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取得信任。这是个抽象的概念,我认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密不可分。
  (7)广泛的知识面。律师的知识应该不限于法律知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拥有。医疗、交通、财务、人力资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识都有可能帮你承接、办理案件。同时,办理各类案件又拓宽了你的知识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辨证的。
  总之,难以言尽,律师职业是个综合能力的结合。新人进入这行时务必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不要认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错就一定可以胜出。同样的话语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客户听后的反应是不同的。还有,两个不同的律师站在同一个当事人的面前,不用说话,给当事人的印象也是不同的。底气、自信、亲和力、仪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效果。这样的效果在其他任何行业里都不需要。这就是律师行业的特殊性。
  外界一般对律师都不以“新律师”、“老律师”加以称谓,我喜欢称谓“新律师”和“老律师。”外界包括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习惯性区别地称“大律师”“小律师”。何为大?何为小?一般的判断标准是赚钱的多少,富有的程度。一年能赚100万以上的很多人就认为是大律师。各种评比,首先考虑的指标是业务收入。“富在深山有远亲”,同样适用在我们这个行业。我只认为律师只有新老之别,无大小之分。1000万标的的普通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与标的为1万元的合伙纠纷,后者需要花费律师更多精力和专业知识,但业务收入上前者是天,后者是地。这是国内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对办案过程来说,任何案件标的的大小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是难以承受律师费的负担的。有钱的人可以花钱去选择专业的律师,大多数都是为了经济利益,律师用自己的心血为富有的当事人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或者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自己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双赢的效果;穷人请律师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养命钱、自由甚至是生命,案件的不利结果对自己的影响是摧毁性的,但往往请不起律师,请了律师所付的费用也是非常微薄。这就是目前的市场情况。
  新律师和老律师也是相对而言,与年龄无关,与执业态度、年限、生活阅历,经验的积累、教训的总结等有一定关系。有一定的当事人希望找老一点的律师,认为年龄大一点的律师经验会丰富些,把请中医看病的理论用于对律师的选择中来。但中医千古难变,但法律是日新月异,需要不断地学习。一般律师一年办20个案件是比较适中了,假设你加班加点能用心办完40个案件,你就相当于成长了两年,工龄可以视为两年,尽管没有工龄工资。生活阅历同样来自于生活、工作的积累。多办案件、多花时间、多接触社会,你会积累更多的社会阅历。我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做技术工作,从小又生活在农村,几乎与世隔绝,不知道城市的生活是怎样的?出来执业的时候,见生人说话都红脸。去别的单位小心翼翼,不能理直气壮,以陌生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这里所说的新律师,只是还没有入行、对这个行业还没有自己认识的新人,只要你进入了这个行业,有了自己对这个行业的理解,摆脱外界对这个行业的种种猜想和认识,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不再是新律师。业务的开展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的信念、信心和态度。
  做事情有的时候是直接与你做人的风格相结合的。我们这个行业几乎完全靠自律,也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在外行看来,律师一是有钱,而是有地位。但从业内的很多律师来看,律师之路很艰辛,艰辛得令人窒息。而真的赚了跟多钱的律师是很少发表言论的。我认为,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广大新人,尤其应该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

     本帖转自红薯奶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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