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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玩耍羊肉串签惹祸 双方父母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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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3:4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岁小阳和小峰在玩耍时,小阳被小峰扔出去的羊肉串签扎伤了眼睛,造成十级伤残,双方父母带着孩子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父母各自承担未尽到法定监护之责的民事责任。  小阳和小峰住在同一个小区内,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耍。2010年9月的一天晚上,两个孩子在小区门口嬉闹,小峰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支羊肉串签小阳扔去,不想正不偏不倚地打中了小阳的左眼。
  两个孩子回到家中,都没敢跟父母说。第二天上课时,老师发现小阳视力有问题,小阳的父母才知道孩子眼睛受了伤。经诊断,小阳的伤情为左眼角膜裂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阳要求小峰承担医疗费的各项费用共计62735.24元。
  小峰的父亲辩称,两个孩子在监护人均不在场的情况下打闹,双方监护人均存在监护不到位的过失,只同意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认为,小阳、小峰在玩耍时,其双方之法定监护人均未在场,玩耍中小峰将小阳致伤,双方应当各自承担未尽到法定监护之责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峰的父母赔偿小阳各项费用共计4414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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