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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买新房地面塌陷 房主怒诉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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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3:2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用攒了半辈子的钱买了套房,居然发现有地面塌陷现象,多次修缮无效还损坏了木地板和家具。房主王先生对此非常气愤,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将地面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房屋不能入住造成的经济损失、家具被浸泡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部分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王先生诉称,2007年,其用积攒了多年的钱购买了位于房山区长阳镇某处的房屋。但是装修后却发现卧室地面下沉,当时王先生并不认为是大问题。2009年6月,王先生经物业公司找到被告,将卧室内地面拆除后进行了重新铺装,但9月发现地面又下沉了。
  前前后后经过三次修复,王先生忍无可忍,要求房地产公司必须进行彻底修复。2011年7月份,房地产公司将卧室地面破拆,混凝土浇筑后重新铺装地面。结果问题更加严重,王先生家外墙开始渗水,室内地面积水,只好又找到被告,将卧室地面凿开一洞口维修下面的水管,至今这个洞还没有补上。
  房地产公司辩称,同意对王先生家房屋卧室地面修复,但家具有的还能使用,只同意赔偿损失1万元。
  法院认为,王先生购买房屋装修后出现地面塌陷,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多次进行维修,造成王先生未能即时入住以及家具损坏,房地产公司应当赔偿。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6000元,并将王先生家卧室地面恢复原状,对房屋外墙面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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