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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初步裁定中国银联不存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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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0:0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关于美国诉中国电子支付垄断案,WTO的专家组刚刚发布初步裁定结果,驳回了美方关于中国银联在人民币计价的支付卡清算交易中存在垄断的指控。这场从2010年9月开打的官司起因就是银联和国际电子支付巨头VISA的争端。虽然专家组认定银联不是垄断,但是专家组在13个诉点上支持了中国的意见,在11个诉点上支持美国,有媒体认为,初裁有各打五十大板的嫌疑。
在这个案例中,美国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共有24个点,专家做的裁决支持了中方13个法律点的主张,支持了美方11个法律点的主张。
就关键点来看,专家组认定涉案的电子支付业务服务属于中方当时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领域,这点是支持了美方的意见。根据中方当时的承诺,中方应该给予市场准入的机会和国民待遇。但是同时专家组驳回了美方关于中国银联市场垄断地位的指控,认定了中国并没有禁止外国服务商进入中国市场。专家组也明确驳回了美方关于外国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交付方式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主张,认定外国服务商进入中国的相关市场需要满足中方的有关设立的要求。
有观点认为,美国今天选择这个点起诉到WTO,明天就可以选择另外一个点攻击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要想主动走出这种被动的局面,需要更加迅速的推进金融市场化的进程。而WTO的此次裁决也给我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开放带来了压力,但是WTO的裁决并不否定行政审批的权力,这就意味着VISA未必能够随便的进入中国的市场。
中国商务部表示外国的服务提供商可以进入中国的市场,但是他必须要满条件:设立商业存在,并且这个商业存在要有三年的外币服务的业务的经验,还要有连续两年的盈利。一位金融界的人士表示,连续两年盈利这个规定VISA就很难满足,VISA如果想在国内做人民币卡的业务肯定不是银联的对手,但是如果只做外币卡,那么它的业务量会很小,这部分的收入远远比不上前期的投入,如支付系统的成本、人员成本、管理成本等,所以要想实现两年内连续盈利几乎是不可能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就此话题进行评论。WTO专家组的初裁并不受媒体看好,有媒体说是各打五十大板,媒体认为是在和稀泥。您对于这个初裁的结果是如何评价的?
屠新泉:WTO的争端往往会涉及很多的措施,很少有起诉方提出的所有措施都得到专家组支持的情况,往往是一部分问题支持了申诉方,一部分问题支持被诉方,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所以也不好说它是和稀泥。最主要是看这个裁定对关键问题做出怎样的认定。
这个案件还是有一些有利于我们的裁决,特别是专家组否定了美方提出的,“银联是中国的人民币支付业务垄断者”这样一个说法,这对我们来说是比较有利的裁定。当然也做出了对中国不是很有利的裁定,所以中国可能还会面临修正被专家组认定不符合WTO的做法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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