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a: Q$ Y& E$ p' M: c5 G. p3 L
" i, @% S3 H' i0 s
2006年11月27号晚7:30分,中国著名法学家讲座系列一在模拟法庭举行,由吉林大学法学教授、全国法理学专家邓正来教授带来了一场名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讲座。* a' v3 Q2 h! f
7 ~6 o, ]. [2 a: W; C. o$ o
在曹培老师简单介绍过邓教授之后,邓教授开始他今天的讲座。他首先向到场师生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做“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样的一个题目,他认为自己做这样题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法学的非常浅薄的基本特征,他觉得现在是时候去反思和检讨中国法学的发展了。接着他按四个部分分别阐述自己对这个主题的理解。他首先给研究这样的主题一个限定,他限定研究的是一个时代的问题,选取的是具代表性的观点,研究的对象是知识;他演讲的第二部分是他研究的基本思想,概括来说就是研究如今社会秩序建构的正当性何在;第三部分是研究出场的背景,包括结构化背景及思想性背景;最后他指出要继续对这个问题研究下去会遇到的问题。
. Q. i& \, W# H3 H4 Q/ |3 W v9 s) {& H4 P8 |
在讲座中,邓教授强调对这一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存在他自己的手中,而是存在于每一个对这个问题有思考的人的手中,同样的,这个答案并不具有唯一性,他希望每一个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人都能够有自己的想法,都能够为中国法学的归宿献出自己的力量。对当下学界存在的一些问题,邓教授也做了婉转的批评,并提出对学界的展望。/ O7 c' ^) |9 s* ]4 h" H5 O" G7 X
$ {( W p$ e) V9 r+ i# ~
本场讲座由任越教授主持,法学院曹培教授、李桦佩副教授等均有出席。
: L& v( I' e% b. k( K( {: n+ U/ c: t$ r, ?3 p) D5 \7 R0 @; R
" I; A6 G9 C5 q) {$ I; F2 [
6 ~4 P- p" A( n1 \“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e) @5 z) |! g1 C! X6 m Y1 o7 a, j
5 q1 n( ~2 V$ `; r, b4 G5 q$ ?
11月29日晚7:30,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吉林大学教授,全国著名法学家邓正来先生开设讲座讲授“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中的若干问题”.现场几乎座无虚席.8 ?- B& e+ {1 m0 G; S5 u) T( _5 W
1 @! S* K$ \! _/ f# S' T0 m2 }" T
邓教授首先对汕头大学内外缺乏相当的竞争机制表示了担忧,他认为在汕头大学的学生缺少跟其他大学频繁交流的机会,另外又因为缺少历史系、哲学系,而使得整一所大学缺少一种人文精神。他认为这个不单单是汕头大学的问题,同时也是目前大学教育的问题-普遍存在单一性;他指出:知识的传播不只靠教学,更需要个人的学习及研究.而后邓教授针对自己的大学求学经过对现在的大学教师及学生提出了新的更高层面的要求.
, s; B/ s: L( p! f8 R( x* |1 M
+ |4 C- D5 u% x1 ^5 q& r5 f# P 接着邓教授跟到场的师生分享了他对以下几个观点的看法:学术研究中缺乏合理规范,教育意识的淡薄,问题意识的缺乏.他认为,在98年以后,学界将评价制度量化,学术研究与待遇挂钩导致没有真正有见地的论点出现.且学界缺乏传统意识,背离传统缺乏实际性,贪图空想主义.而问题意识的缺乏导致学界死气沉沉,缺乏生气.忽视理论的重要性.
+ ~. f+ O! c* X) j& V4 A. O) R* p' B2 ]
在讲座最后邓教授分享了他摸索出的学术研究中理解问题的5个层面:关注枝节问题、关注结论、关注论证方式、关注前提及关注前设.
/ q# i- F$ E: V
7 E5 F' E ]3 m 最后邓教授的徒弟-法学院郑素一老师为邓教授的两场讲座做了点评。
( w$ ?4 i& U- P3 S* ~: M) P8 j8 E0 C/ f& l0 Q* w' M
0 x1 c: f* |1 R1 l$ N+ _: Q0 Z+ c' U5 a7 T/ ^5 R( c
3 H- O7 t3 d: N) D% H9 O4 P- L0 s; t6 { u3 d
附:郑素一老师的点评1 f h$ K% x0 f ^. f* f
$ L. L: b: l* z% [# `. ? 《中国法学到何处去?》在质疑了四种学术观点的基础之上,为我们开放出了一个法学理论的问题;《法学教育与研究中的若干问题》则以其独特的视角质疑与批判了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学术研究应有的态度、方法、立场等。演讲幽默、风趣赢得了阵阵笑声与掌声。邓正来教授的治学精神也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点燃了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
0 K$ D0 Q# n% S; ]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