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年半的法律之路 辛苦但充实 希望和大家多多交流![lvshihui.cn]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3 13: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访问:本文作者zoufeng202的学法家园
  自从选择了“法学”这个学科作为大学的专业,成为一名法官一直以来就是我所希望的,2009年年初我进入了一个基层法院 职务是法官助理 不知道什么原因 刚去法院就被分到了民一庭,我原以为法官助理的工作就是送达 草拟文书 进行简单的调解等 但领导在我去的第一天就给我安排了工作 负责内勤工作 兼职当驾驶员 庭内的案子按承办法官的人数轮流分案 我虽然未取得审判员资格 但是仍然要分一个人的任务 庭审由庭内法官帮忙完成 自己则完成自己所负责的案件的其他工作(其实说白了就是除了坐庭干不了 其他的和法官一样干 独立完成)。刚去的时候一个法官带我 但只带了半个月她就调到民二庭去了 她一走我就开始了我焦虑而忧愁的日子······
  法官们都有自己的案子要办 没时间帮我 我作为一个菜鸟 霸王硬上弓似的堆了一堆案子在我跟前 又必须要在审限之内完成 真的是有条件要上 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那段时间真的是看谁有空 逮谁问谁 成了百度娘的忠实粉丝 但是说实话 看着那一个个案子 想着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工作 但是对于当事人真的是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未来 压力相当巨大。
  工作这两年 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 也经历了很多 以前做案子 几乎都是靠问 领导也找过我谈话 说工作踏实肯干 这点他肯定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东西我没有自己的主见 没有自己应该持有的观点(说实话 当时对于法律实务方面根本是一脑的浆糊 长期都是混沌的 哪敢有自己的见解)。经验的积累是法律人之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经过2年多的强制学习 今年,绝大部分的案子都还是比较轻松了 文书在领导那里被改得也少了 (记得第一次,写了一个赡养的案子,简直是整页的修改,那个案子的文书真不是我写的,全是业务庭长的心血)。今年年初 道交法庭想叫我过去 但被我们庭长拒绝了 他对我说 年轻人正是吸收知识的时候 道交法庭所接触的都是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 虽然很充实 但太单一 对于以后的发展很不利 民一庭虽然辛苦 但大量各式各样的新类型疑难案件都可以遇到 对审判经验的积累有很大的帮助。(说实话 当时听到这句话 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干什么 在什么地方干我觉得都不重要 有一个具有强大人格魅力的领导真的是一种幸福。)
  2年半时间 独立办理了约200来个案件吧(基层法院人员极度短缺 每个案件承办人都要从拿到案子那一刻独立完成到案卷归档那一刻 不像大城市法院一个审判员至少配置一助一书 只管审判和写文书)被发回重审一个、再审改判一个。发回重审的那个我说服了审委会成员 但是没得到中院的认可 (主要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是硬着头皮支持了劳动者部分诉讼主张,中院认为这样有可能因涉及的劳动者面太广而影响巨型企业的发展,大家都懂的,巨型企业一般马力巨大);再审改判那个最冤了 审理的时候一方当事人不拿证据出来 判决生效后又拿出关键证据提起再审。其他案子应该都还好。
  今年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自己分到的案子里面 争议性案件众多 合议庭评议案件的时候长期意见不一致  几乎每次开审委会都有自己的身影出没 对于工作 真的是很伤脑筋 对于学习和经验积累 又真的是能得到很大的帮助。每天白天都很忙 只有晚上回家写判决 写完之后到学法网充电 学法网真的对我帮助很多 没事浏览一下帖子 发现走律师之路的童鞋们普遍都感觉初期很无聊 我希望在法律实务方面能和大家多进行交流 大家共同进步吧 我的QQ:81440415 大家加的时候注明一下学法网 我好归类 以后多多交流
  好久没写这么多字了 感觉文书就像八股文,写多了写其他的都狗屁不通 不通的地方希望大家见谅一下 半夜了 迷迷糊糊的 晚安 各位!(学法网已收录
  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 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为网上采集,并不代表重庆律师汇的观点,请及时删除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重庆律师热线:15902340199 -QQ:896895738    

GMT+8, 2024-12-22 22:53 , Processed in 0.15664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 vpeng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