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6月19日凌晨消息,美国律师事务所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今天宣布,该事务所已经代表在2011年5月18日到2012年5月16日之间(以下简称“集团诉讼期”)购入安博教育(NYSE:AMBO)股票的投资者针对这家公司发起一项集团诉讼,这项诉讼是向加利福尼亚州中部地区的美国地区法庭提起的。
这项诉讼指出,安博教育在2011财年的财报中不正当地计入了特定营收,从而在公司盈利和营收数据的问题上作出了不实陈述。
安博教育在2012年4月30日宣布,该公司将无法提交年报,随后又宣布该公司将会改变内部业务实践以遵循会计规定。
Holzer Holzer & Fistel, LLC表示,如果有投资者在集团诉讼期中买入了安博教育的普通股,那么就拥有向法庭申请被指定为“主要原告”(lead plaintiff)的合法权利,“主要原告”可代表集团诉讼中的其他原告成员来指导诉讼。任何有关成为“主要原告”的申请都必须满足特定的标准,并且在2012年8月10日以前向法庭提出申请。(唐风)
.icon_sina, .icon_msn, .icon_fx, .icon_qzone, .icon_renren{background:url(http://i3.sinaimg.cn/dy/deco/2012/0509/icon_4.png) no-repeat 0 0;display: inline-block;vertical-align: middle;width:24px;height:24px;margin-right:8px;margin-top:-4px;}.icon_qzone {background-position: 0 -50px;}.icon_renren {background-position: 0 -100px;}.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0 -150px;}.icon_msn {background-position: 0 -200px;}<div style="line-height:20px; margin-bottom:0px; padding:10px 0 0; text-align:right;" id="sinashareto">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