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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去年29.55亿元保障房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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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OCiID
时间:
2012-7-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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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去年29.55亿元保障房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本报讯(记者郭媛丹)2011年,财政部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中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70亿元调整为高等教育支出。
今天上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1年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
刘家义说,对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显示,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
商务部
、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
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刘家义作2011年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抽查62个县级医院中,23家县级医院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其中比应收药费加价高达12倍。
54个县2011年虚列支出66.56亿元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
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被审计出的问题
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实现预期目标。抽查144户取得“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企业中,有45户虚假申报套取资金2.41亿元,13家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抽查35个已完工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项目,有10个建成即闲置,16个实际年发电量低于设计标准。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基金征缴不到位。
铁路建设基金尚未将以合资形式建设和运营的铁路线纳入基金征收范围。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欠缴58.24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至2011年底,41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2户中央金融类企业虽按其出资人分别向财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银行上缴利润,但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国库管理
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截至2011年底,有9个专用账户仍由财政部国际司管理,当年收支分别为2.66亿元和1.36亿元。
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不够完善。主要是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划分不够明确,加之向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上不封顶,不利于控制费用,如财政部2011年将
铁道部
直接支付的部分支出调整为授权支付,导致多支付手续费1168万元。
被审计出的数据
29.55亿元保障房资金被违规使用
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
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42个部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
针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刘家义介绍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
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
此次审计1460.24亿元部门支出预算中,有212.87亿元(占15%)当年未执行。
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
112起案件中“一把手”作案占38%
在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刘家义介绍,上述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大多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7%);“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问题也较突出,有43起(占38%)。金融、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依然较多,有92起(占82%);还有14起(占13%)发生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
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审计共发现此类案件14起,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76亿元。
“卖地”等收入近200亿违规
为促进落实国家有关土地和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对11个省市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征收使用情况、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状况进行了审计。
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审计重点抽查的24个市县中,有14个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用地22.35万亩,相当于相关地方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7%。
同时有9个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出让土地9200多亩,占抽查出让土地总量的9%;有4个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此外,还发现少征、滞留和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金额198.4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97.19亿元(占同期实际征缴总额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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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公”93.64亿元其中公车费用超六成
今天上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透露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
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51327.32亿元,完成预算111.9%;支出56435.32亿元,完成预算103.8%。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末国债余额限额以内。
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记者注意到,2011年的“三公经费”较上一年94.7亿元减少1.06亿元。谢旭人指出,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比例表
公车 63%出国(境)21%接待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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