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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民法通则第六条还适用吗?[来自lvshihui.cn】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学人    时间: 2012-7-10 08:15
标题: 请教:民法通则第六条还适用吗?[来自lvshihui.cn】

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例如说一个合同违反国家政策,该合同是否有效?假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有效,但根据这个第六条,是否有效?我的意见是假设适用这条,就是变相的把国家政策当作判断合同效力的依据;另外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规定,而非管理性强制规定,这个第六条算什么规定?我觉得它涵盖的范围很大,都包括进去了。

各位的看法是什么,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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