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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该如何落实失地农户的社会保障!讲座(八)--lvshi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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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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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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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汇: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该如何落实失地农户的社会保障!讲座(八)--lvshihui.cn
lvshihui.cn: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该如何落实失地农户的社会保障!讲座(八)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的农户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被征收后村民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征收土地后如何保障失地村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也就成为征地过程中必须要落实的重要问题。笔者在自己多年办理该类案件的基础上,总结出征收集体土地在落实农民社会保障环节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以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
我国《物权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要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行政法规和中央文件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就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 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要资金的不足。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要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 长效机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在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有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除以上规定外,我国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基本对各地区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社会保障的范围。
从现行规定来看,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应当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因政府征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者大部分土地;第二、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对此各地方都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所以,在被征地农民是否能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首先要看地方的具体规定,但如果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低于国家标准的除外。
三、社会保障的内容。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四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重点对象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已经达到养老年龄线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在城镇企业就业和已转为城市户口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员,按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城市规划区外,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都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对已经达到养老年龄线以上的被征地村民,可以直接实行养老保险;对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其建立个人专用账户,按年龄段不同一次性或分批缴足基本养老保障费用,政府、集体、个人出资部分一并计入个人专用账户;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或在校学生,可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 ,当其达到劳动年龄或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直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根据现行规定,在医疗保障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具体操作时,一般是根据被征地农民的户籍来确定所纳入的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仍属农村户籍的,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当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建立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对生活困难、难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被征地农民,按有关规定纳入当地政府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3、就业保险。
从现行规定和操作实践来看,失业保险的对象应该是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政府组织开展就业培训,主要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就农民为重点;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障制度,主要是根据具体情况让被征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的同时做出就业安排,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达到养老年龄后,即可享受养老年龄线以上的保障待遇。在城市规划区外,应保证在本行政区域内为被征地农民留有必要的耕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被征地农民,要异地移民安置,并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此各地方也都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政策。
4、最低生活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不是全部被征地农民,而是被征地农民中基本生活无保障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这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根据现行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规划区内,征地后已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规划区外,征地后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四、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要资金从当地财政列支。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用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户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养老保障金中个人和集体承担部分不超过70%,地方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30%。个人和集体承担部分分别从征地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中抵缴,政府出资部分主要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对此,各地方也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中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管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
1、将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作为征地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的范围。
3、建立社会资金专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注之日起3个月内,按标准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
4、建立了资金管理情况定期公布制度,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相应部门应加强对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管,定期限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被征地农民的监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应该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各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5、社会保障资金到位与供地相联系,当地国土部门凭社会保障资金到位凭证办理供地手续,没有该凭证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6、我国某些省份建立了保障资金预存制度,在城府承担部分资金保障上,要求用地单位报批前,将劳动保障部门核算所需的社会保障费用足额预存入在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专户上。
7、各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负总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六、实践中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实践中,部分地区在征收土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过程中集中存在以下问题:1、未在征地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社会保障费用按标准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专户。2、社会保障资金未到位即批准征地。3、资金未到位既开始用地。4、政府不负担应由自己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或者要求农民和农集体超出应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标准以上另行支出社会保障费用。4、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用作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政府有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被征地村民可以检举揭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办法维权,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本人的征地拆迁法律讲座(二)办理。
北京征地拆迁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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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来顶起! 不辛苦,对需要了解该知识的农户有所帮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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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维权g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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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只说人话 回复日期:2011-04-19 13:14:36
原村级集体留用地,都被用来建设、商业开发,都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吗?如果有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呢?合法、合规了么?
作者:勇敢律师 回复日期:2011-04-19 23:06:55 回复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建设项目必须申请国有土地。
但是建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可以使用集体土地。
所以你说的村集体土地用来建设商业开发无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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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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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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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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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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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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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2 16:27
大家都来顶起!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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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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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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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3 23:08
大家都来顶起! 添砖加瓦,建设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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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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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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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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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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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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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的云彩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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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8 15:04
大家都来顶起! @勇敢律师 2011-04-23 20:31:17
希望与广大同仁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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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匪浅,我是新手,能否多交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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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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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9 12:17
大家都来顶起!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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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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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9 21:04
大家都来顶起! 欢迎交流QQ63100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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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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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6:15
大家都来顶起! 国务院办公厅19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条例》宣传学习情况;征地拆迁相关人员培训情况;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情况;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情况;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情况等。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在本地区全面落实。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各省(区、市)要立即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国务院督察组工作。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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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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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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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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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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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30 22:26
大家都来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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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沂蒙山小调2009
时间:
2011-5-31 09:39
大家都来顶起! 非常感谢您的文章!
我自己希望做一些帮村民维权的事情,但现实总感觉自身力量的渺小,既有自己法律知识的不足,更多的是对现实社会的无奈!
我村沂蒙革命老区临沂市城乡结合部!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山办事处杜家朱许村!
--农村或是居委说不清楚;
--户口性质说不清楚(户口本显示为///////);
--人口3000多人;
--原有土地2000亩左右,现有200亩左右,其它被建成市场(其中100亩我村自建市场,剩余1000多亩被卖出建为市场和企业);
--村民(老百姓习惯称谓)每月40元生活补助,60岁以上老人补助增加;
--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失业保险.没有最低生活保障.没有生活安置自谋出路.有农村合作医疗;
--2010年初原村书记被以贪污.挪用公款罪逮捕(据说被判刑11年),同年换了两任村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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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5-31 13:10
大家都来顶起! 谁卖的土地?有协议吗?
你们想达到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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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民维权gypls
时间:
2011-6-1 20:56
大家都来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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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沂蒙山小调2009
时间:
2011-6-2 12:35
大家都来顶起! 我们村的土地应该是权钱合作的结果,上级领导要发展临沂的商品批发市场,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要发展壮大,村级领导的自身利益,唯独没人关注老百姓的利益。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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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沂蒙山小调2009
时间:
2011-6-2 12:57
大家都来顶起! 这里的百姓勤劳善良,集体的事情虽知不公,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大都是骂几句。热心公益.主持正义的太少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里的书记.主任各个身价百万,但干不几年多数都进了监狱,几年的牢狱换来一生的富贵,所以领导们前赴后继,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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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沂蒙山小调2009
时间:
2011-6-2 13:05
大家都来顶起! 想达到什么目的---为老百姓的未来争取最大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这里的水很深,不是一般的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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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2 20:47
大家都来顶起! 知道水深就更不能冒然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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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一日照
时间:
2011-6-2 21:00
大家都来顶起!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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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3 18:13
大家都来顶起!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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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4 10:52
大家都来顶起! 行政诉讼问题:不质证证人的证言,其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有5个证人,我一个也没有,只有省政府的公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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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4 11:10
大家都来顶起! 不质证的证人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没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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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4 18:59
大家都来顶起! 行政诉讼问题:不质证证人的证言,其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有5个证人,我一个也没有,只有省政府的公文证明??????????
$$$$$$$$$
您回答:不质证的证人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没有证明力
问:如果被告有5-20人作证,原告都不质证,难道这20人的证言都没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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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4 21:12
大家都来顶起! 我就根据你的字面意思回答你的问题,我是说没有经过质证的证人证人没有证明力,并没有说因为原告不质证证人证言没有证明力,你注意区分你本次和上次的问题,是你问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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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5 12:17
大家都来顶起! 谢谢您!
按您说的,我理解:就是说:被告对自己带来的证人和对其有利的证言,进行质证,法院如果确认就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不管原告质证不质证对吗?
问:现在几个农村老娘们的证言,能否定省政府2009年11月作出的征收土地公文的真实性吗?(省政府征收土地公文里,有我宅基地面积、证号,表明我是被征地人),证人证明我没有宅基地,其证明力乃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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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水之末
时间:
2011-6-5 23:43
大家都来顶起! 楼上的理解错了楼主的意思。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楼主的意思是如果法院(或被告)没有将被告的证人证言向您出示,而您也未对该些证据发表意见,法院不能将该些证据作为定案依据。(一般质证是在证据交换或法庭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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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6 10:09
大家都来顶起! 证据交换完了,被告没有证言出示,但有可能有5个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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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6 10:25
大家都来顶起!
作者:天水之末 回复日期:2011-06-05 23:43:41
楼上的理解错了楼主的意思。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楼主的意思是如果法院(或被告)没有将被告的证人证言向您出示,而您也未对该些证据发表意见,法院不能将该些证据作为定案依据。(一般质证是在证据交换或法庭调查阶段)
回复:
天水之末回答的挺细致全面
另外,kuichina 是哪里的?把案情扼要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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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6 18:03
大家都来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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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7 08:12
大家都来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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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7 11:25
大家都来顶起! 谢谢律师!祝你好运!kuichina是辽宁的,请不起律师,就问问?
省政府批准征收我的宅基地,被征地明细表里有我姓名、面积、证号俱全。我向省政府复议,复议决定:没有证据证明我在征地范围内有宅基地,驳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调取证据,法官不调,只让被告拿一份该证据(与我查档得到的一样),但不给我。
问:如何质证证人的证言?不质证证人的证言,其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证人5个,而我一个证人都没有(没人敢给我作证,证人的征地款区政府控制,并且区政府出证实:证明我没有宅基地,而区国土局报批材料里有我的宅基地,省政府已经批准)。证据交换完了(交换证据未质证),被告没有提供证言笔录证据,法官说有5-20个证人。
被告对自己的证人质证,其证言也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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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7 23:08
大家都来顶起! 未经过质证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说过好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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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8 12:58
大家都来顶起! 谢谢你,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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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8 19:29
大家都来顶起! 顶一个,来顶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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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9 13:18
大家都来顶起!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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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0 08:46
大家都来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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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晓月清风228
时间:
2011-6-10 11:28
大家都来顶起! 药案已成为过去,他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现请关注真实案例给评评理!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只判死缓?谢谢!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301252.shtml
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193864.shtml
大冶风云网网址:http://www.zaidaye.cn/
热心的律师汇 lvshihui.cn人,请您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受害者家属,早点为民除害!
还一方老百姓安宁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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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1 12:36
大家都来顶起! !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1 21:43
大家都来顶起! 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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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2 19:36
大家都来顶起! !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13 13:34
大家都来顶起! fffffff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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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13 19:32
大家都来顶起! 谢谢你!希望你的帖子火起来!!
省政府、市政府复议输了;判决书、裁定书10多个,还没有结果,我知道中国的司法环境,尤其是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恶况。
中国人,应该是99%的人(包括我)就是把无耻当成事业干,还得说我们干的公平,抢老百姓的承包地是多大点的事?印度、越南、俄罗斯占领中国的150多万平方公里,我们不要了,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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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4 08:07
大家都来顶起! 复议和诉讼不是照本宣科的走法律程序,有那么简单的话还用律师干吗。没专业人士介入办理很难有好结果,里面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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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敢律师
时间:
2011-6-15 13:32
大家都来顶起! !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15 18:56
大家都来顶起! ffffffff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kuichina
时间:
2011-6-16 12:51
大家都来顶起! fffffffffff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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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然xx
时间:
2011-6-16 13:00
大家都来顶起! 2008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的83平米两居室的集资建房。现修建铁路面临拆迁,社区安置我两人,每人35平米共70平米的房子,如果同等面积的房子,还要求我补偿社区17100元,每月的过渡费是每人160元,我询问社区工作人员你们是什么文件来执行的怎么这样低,回答是拆迁,老百姓是要吃亏的。
拆迁协议书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社区 ,只是括号注明某某户主且只盖社区的公章,其他单位没有任何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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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jmoon
时间:
2011-6-16 13:01
楼主英明
作者:
郭维超
时间:
2012-10-7 18:58
大家都来顶起! 淮安地方论坛《淮水安澜》有一个板块名叫阳光纪检,它主办的目的可能是方便群众和领导人的联系,可是现在它被一些有权人控制了,想删除你的帖子就删除你的帖子;想封闭你的帐号就封闭你的帐号就不敢给领导人看见群众的心里话。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郭维超
时间:
2012-10-7 18:58
大家都来顶起! 淮安地方论坛《淮水安澜》有一个板块名叫阳光纪检,它主办的目的可能是方便群众和领导人的联系,可是现在它被一些有权人控制了,想删除你的帖子就删除你的帖子;想封闭你的帐号就封闭你的帐号就不敢给领导人看见群众的心里话。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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