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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lvshihui.cn: 伊利亚特?(转载)--lvshihui.cn [打印本页]

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1-11-3 01:03
标题: lvshihui.cn: 伊利亚特?(转载)--lvshihui.cn
律师汇(lvshihui.cn):利比亚多数女性反对恢复一夫多妻制  
  
  
         2011-11-02 09:38:23 星期三   本文来源: 新华网  
  
   
  
  
  利比亚女大学生苏海热(右一)等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图为在利比亚一家酒店前台工作的一名利比亚女子。绝大部分利比亚女性都坚决反对恢复一夫多妻制。
  
  本报记者在利比亚街头采访发现,绝大部分利比亚女性不同意丈夫娶多一个妻子,反对恢复一夫多妻制。相当一部分男性也反对一夫多妻制。
  
  走进利比亚
  
  上月底,利比亚“过渡委”一号人物贾利勒在宣布利比亚全境“解放”的同时,提出了一项震惊利比亚和国际社会的主张在利比亚恢复被卡扎菲废除的“一夫多妻”制。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各方的争议。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连日来在利比亚班加西、米苏拉塔等地做了大量采访,发现事实原本没有想象中的简单。根据宗教法律,丈夫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妻子,如果做不到平等,婚姻可以解除。更重要的是,丈夫新娶妻子前必须得到现任妻子的同意。在记者的街头随访中,绝大部分利比亚女性不同意丈夫娶多一个妻子。很多年轻的利比亚女孩表示,她们根本不会嫁给已婚男性。
  
  利比亚人谈
  
  一夫多妻制
  
  20岁的女大学生苏海热
  
  “这场持续半年多的战争让无数利比亚成年男子战死沙场,如果没有一夫多妻制,他们身后留下的寡妇谁来照顾?”
  
  执政当局士兵哈比比
  
  “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在前线和卡扎菲部队打仗。现在卡扎菲死了,是时候给我们计算军功了。”
  
  40多岁的杰米勒
  
  “如果我丈夫胆敢提出再娶一个老婆,我立刻会拔出手袋里的手枪,一枪打死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
  
  20多岁的女大学生瓦莉达
  
  “在西方文明社会,一夫多妻制早已经不被认可,我们为何要回到公元7世纪?”
  
  利比亚某非政府组织负责人
  
  “利比亚女人也是这场战争的参与者,她们被强奸,被打死。然而,在战争胜利之后,她们非但没有得到奖赏,反而失去了更多。她们连做母亲、妻子的权利都被限制,这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女性赞同者:
  
  战争寡妇需要一夫多妻制
  
  在米苏拉塔的一个广场,20岁的女大学生苏海热告诉记者,她完全赞同恢复“一夫多妻”制的建议。
  
  “根据我对当前利比亚局势的观察,贾利勒的倡议符合当前的社会现实。这场持续半年多的战争让很多利比亚成年男子战死沙场,他们身后留下的寡妇谁来照顾?”苏海热对记者说。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米苏拉塔,就有1000多人死于战乱,其中绝大部分是成年男子。
  
  这位漂亮的利比亚女孩,目前正在的黎波里的一所专科学校读书,战乱导致学校无限期停课,她目前只能待在家中。苏海热面带羞涩地表示,她已经订婚,不过,她是未婚夫的第一个妻子。
  
  卡扎菲时期也有利比亚男人偷娶二房三房
  
  记者问苏海热,如果未来丈夫向她提出再纳新妻时,她是否同意?苏海热不假思索地告诉记者:“首先,我会问他为何要这么做?如果他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问题出在我身上,我会毫不犹豫地同意他的要求。”
  
  看到记者难以理解的表情后,苏海热解释说,与其让丈夫偷偷摸摸地在外拈花惹草,还不如让丈夫堂堂正正地将外面的女人带回来一起过日子。
  
  记者了解到,尽管卡扎菲时代禁止一夫多妻,但仍有不少利比亚男人偷偷娶了第二个乃至第三个妻子。由于这些后娶的妻子无法得到合法身份,利比亚有钱的男人们就将目光投向了经济相对落后的周边国家,从那里“进口”妻子。
  
  丈夫娶新妻前必须得到现任妻子的同意
  
  赛丽德就是苏海热父亲从摩洛哥“进口”的第二个妻子,她并不是苏海热的母亲。
  
  赛丽德也赞同恢复一夫多妻制。她认为,这个决定是尊重宗教教法的体现,绝不是时代的倒退,“卡扎菲当年的决定是对宗教的背叛。”
  
  不过,赛丽德也表示,尽管利比亚重新恢复了一夫多妻制,但真正能娶4个妻子的男人并不多。因为丈夫必须平等对待每一个妻子,如果做不到平等,婚姻可以解除。更重要的是,丈夫新娶妻子前必须得到现任妻子的同意;而据她了解,利比亚女人和全球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不愿有人与自己分享一个丈夫。
  
  男性赞成者:
  
  这是对士兵的最大奖励
  
  贾利勒恢复一夫多妻制的决定,首先得到了利比亚宗教人士的强烈赞同。
  
  10月28日,在班加西的大广场,记者听到当地的宗教领袖高呼赞扬贾利勒的口号,认为恢复一夫多妻制是尊重宗教的体现。
  
  曾参加过米苏拉塔保卫战的哈比比,隶属于著名的米苏拉塔“猛虎部队”,现在他是部队的一名低级指挥官。
  
  哈比比告诉记者,这项举措是贾利勒对士兵们的最大奖项和鼓励。“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在前线和卡扎菲部队打仗。现在卡扎菲死了,是时候给我们计算军功了。”
  
  班加西尤里尼斯大学的大四学生阿卜杜拉听到记者提问的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他告诉记者,自从贾利勒宣布该消息后,他和朋友们现在每天聚会都会不由自主地聊到这个话题。
  
  女性反对者:
  
  “我们为何要回到公元7世纪?”
  
  连日来记者在班加西和米苏拉塔等地做了大量的街头随机采访。赞同苏海热观点的女性几乎凤毛麟角。绝大部分女性都坚决反对贾利勒的建议,甚至有情绪激动的女性诅咒贾利勒及其家人。
  
  “卡扎菲恢复一夫一妻制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苏海热的女邻居杰米勒向记者表示,她完全无法接受一夫多妻制,贾利勒应该用法律的形式将一夫一妻制固定下来。“卡扎菲统治42年,我们真的受够了。但他恢复一夫一妻制绝对是正确的决定。”杰米勒说,恢复一夫多妻制不仅将破坏家庭和睦,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40多岁的杰米勒激动地说,如果她的丈夫胆敢向她提出再娶一个老婆,“我立刻会拔出手枪,一枪打死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
  
  杰米勒告诉记者,贾利勒宣布这个消息的当天,她的丈夫高兴得不得了,但“我当天就告诉他,只要我活着他就死了这条心”。
  
  记者注意到,杰米勒说这句话时,特别掏出了手袋中的手枪。这个令人有些紧张的举动,也反映出目前利比亚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枪支泛滥。设想一下,如果连一个40多岁的女人都有一支手枪,那目前流落在利比亚民间的枪支总数量该有多少。
  
  情绪稍微稳定点的杰米勒随后理性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可能没有勇气打死这个和我生活了几十年的男人。我可能会让他写一份协议,把房子的所有权送给我,然后再签协议离婚。”
  
  班加西女大学生阿丽萨开玩笑说:“我是第一个反对贾利勒的人。如果我现在有贾利勒的手机号,我一定会打电话骂他一顿。”
  
  “贾利勒一定是为了自己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班加西乌祖酒店的一个女服务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消息对于利比亚女性来说绝对是一个噩耗。她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应该去杀了贾利勒,“贾利勒一定是为了自己才作出这样的决定。他以后一定会再娶一个埃及妻子和一个德国妻子。”
  
  毕业于米苏拉塔文学院的女孩瓦莉达目前在“过渡委”驻米苏拉塔办公室工作。虽然贾利勒是她的大老板,但瓦莉达还是勇敢地说出不,“虽然我们的宗教中有这样的规定,但现在时代不同了,恢复当年的教法是不现实的。”
  
  受过良好世俗教育的瓦莉达对外面的世界显然有清楚的认识:“在文明社会,一夫多妻制早已不被认可,我们为何要回到公元7世纪?”
  
  “剩男”声音:
  
  最重要的是娶到第一个妻子
  
  主修石油勘探专业的阿卜杜拉已经在憧憬自己的未来。随着各大国际石油巨头纷纷涌入利比亚,阿卜杜拉有机会进入一家待遇丰厚的石油勘探企业,很快就会迈入富人阶层。不过,现在他还只是一个穷学生,有一个22岁的女朋友。
  
  当记者问阿卜杜拉将来有钱了会不会再多娶一个妻子时,阿卜杜拉立刻摇头说:“不要了,不要了。一个女人已经够麻烦了,我不想给自己寻找更多的麻烦。”
  
  另一位学生艾哈迈德告诉记者,并不是每个利比亚男人都有能力娶三四个老婆。他说:“男人必须首先做好经济上的准备,多娶一个老婆就意味着家庭多一份支出,如果让老婆整天饿肚子,就没有必要娶那么多了。其次,男人还要做好生理上的准备,因为你必须要满足这么多老婆的需要。”
  
  今年37岁的班加西警察默罕默德对记者说,他并不关心眼下社会上热议的一夫多妻制话题,因为对他来说,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何时能娶到第一个老婆。
  
  这个大龄“剩男”苦涩地表示,卡扎菲时代做警察每个月只有250第纳尔工资(约合人民币1000元),由于他的家不在班加西市区内,这点工资还不够每天上班的打车钱,根本没有财力娶老婆。
  
  卡扎菲政权被推翻后,默罕默德继续当警察。现在,他的工资涨到了500第纳尔,这让他看到了结婚成家的可能性。只不过经常拖欠工资的现实,让他的娶妻梦只能继续推迟实现。
  
  非政府组织:
  
  “这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大部分西方媒体认为,利比亚执政当局提出“一夫多妻”制,这是利比亚历史的倒退,也是妇女社会地位的倒退。更有分析人士担心利比亚会出现一个类似上世纪90年代塔利班那样的极端政权。
  
  的黎波里的非政府组织“利比亚妇女之声”的负责人此前曾评论说:“利比亚女人在这场战争中也是牺牲者,她们被强奸,被打死。然而,当战争胜利之后,她们非但没有得到奖赏,反而失去了更多。她们连做母亲和做妻子的权利都要被限制,这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一夫多妻”说旨在安抚宗教极端势力
  
  美国达特茅斯学院中东文化研究学者旺德瓦里也认为,贾利勒关于“一夫多妻”的言论,多少像一次“突袭”,让很多利比亚妇女感到措手不及,但其言论旨在安抚战争中势力快速膨胀的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可以说,执政当局是在“两面下注”。
  
  记者手记
  
  擅拍成年女性
  
  可被视为挑衅
  
  卡扎菲统治利比亚40多年来,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在很多方面实现了男女平等,如女性也可以参加社会工作,男女同工同酬等。
  
  不过,从进入利比亚的第一天起,向导就提醒记者,未经允许绝对不能拍成年女性的照片;利比亚男人会将此种举动视为严重挑衅。
  
  在班加西,我们偶遇一场婚礼。当记者试图将镜头对准新娘时,愤怒的新郎马上冲到了记者的身边,挥舞着拳头用夸张的身体语言要求记者立即删除全部照片。旁边的路人也附和说,“你是不是疯了!”
  
  记者在米苏拉塔办“路条”时,漂亮的利比亚女孩瓦莉达和记者热情地攀谈,记者尝试和她合影时,原本大方的她迅速走开。即便如此,瓦莉达主动和我们交流的行为,还是让在场的很多利比亚男人颇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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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1-11-13 13:55
大家都来顶起!  非洲黄花梨冒充红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03:17 华龙网-重庆晚报
    消费者2万元买下一对圈椅吃了哑巴亏
  
    
  
  
  
  
  
    不到半年,这套清末民初的红木柜售价已涨了50%。
  
    万州吴先生近日在南坪某家具市场将非洲黄花梨误认为是红木,花2万元买下一对圈椅,结果其真实价值也就在1000元左右。
  
    由于红木老家具近几年来价格不断上升,高额利润引来不少造假者。记者日前从重庆收藏协会了解到,紫檀、花梨、黑酸枝、红酸枝等多数红木,目前在市场上都发现了仿冒品,黄花梨因价格高昂而成了被仿最多的品种。用这些木材加工的所谓“红木”家具,多以中式家具居多,或黄中带红,或黑中有红,或紫中泛红。专家提醒,市场销售的非洲黄花梨实际上根本不属于红木。
  
    万州吴先生投资收藏红木家具,在南坪一家具市场看中一款椅子,从外表看,这对椅子材质闪闪发亮,雕花精美。他当场付款2万元买下。事后一行家到他家作客,仔细看了这椅子,告知这对圈椅用的是假红木,价值不超过1000元……记者日前来到该家具市场,找“花梨红木”材质的家具,一老板指着一款售价上万的茶几卖力鼓吹。当问及这木材怎么像是非洲黄花梨时,老板承认,非洲黄花梨也属于“红木”,仍然有市场升值潜力。
  
    重庆市收藏协会理事吴先生对此断然否认:非洲黄花梨与红木的身价相差甚远。而国家红木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林业科学院研究员杨家驹,近日也对非洲黄花梨冒充黄花梨红木的骗人行为进行痛斥:目前国内市场上出现的“非洲黄花梨”家具根本不是红木,它其实就是非洲的一种硬杂木。
  
    重庆联邦家具相关人士介绍,非洲黄花梨硬杂木和黄花梨红木外表相似,价格却有天壤之别。目前黄花梨红木的价格已从几年前的每吨10万元至15万元,升至每吨240万元至260万元,但非洲黄花梨木材每吨仅5000元。
  
    记者 万里 报道摄影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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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1-12-9 05:14
大家都来顶起!  美媒:菲律宾副总统称菲毒贩已在广西被执行死刑2011年12月08日 21:59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记者李亮报道,据美国媒体报道,中国于12月8日处死了一名在中国贩毒被判死刑的菲律宾籍毒贩。报道还称,尽管菲律宾总统曾出面为其求情被拒,但菲律宾政府仍表示尊重中国司法系统,认为这一处决不会损害中菲关系。而菲律宾民众一部分认为这一处罚“有些太重”,另一部分则觉得毒犯“罪有应得”。
  
  美联社12月8日报道称,据菲律宾副总统比奈于8日在马尼拉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名35岁的菲律宾毒贩在广西省被执行死刑。在行刑前几小时,他获准与他两名兄弟及两名表兄弟见面,然后被送往柳州的行刑室执行了注射死刑。
  
  报道称,该名菲律宾毒犯于2008年企图从马来西亚向中国走私1.5公斤海洛因,在桂林国际机场被抓获。在中国,走私超过50克以上的海洛因可被判处死刑。
  
  报道还称,虽然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此前曾为这名毒犯求情、被中国拒绝,但菲律宾政府称,他们尊重中国的司法系统,这一处决不会损害中菲双边关系。
  
  对于菲律宾毒贩在中国被处决的消息,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街头的民众抱以“复杂的反应”。美联社报道称,有些民众觉得,中国对这名毒犯的惩罚“有些太重”。但一位名为埃德温?克鲁扎多(Edwin Cruzado)的建筑工人则称:“如果一个人是无辜的,那这很让人悲哀。不过,如果他确实干了这些,他就罪有应得,这(一处决)是对的”,“贫穷不是犯罪的借口。”
  
  12月8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菲律宾毒贩是否已在桂林被执行死刑?据报道,菲律宾副总统比奈曾希望来华为毒贩求情,但遭中方拒绝,请证实。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答称: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对菲律宾毒贩依法进行审理,并且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待遇,按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洪磊还表示,中菲之间就该案件一直保持着沟通,有关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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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1-12-13 15:26
大家都来顶起!  网传汤灿涉腐败案被中纪委调查(图)2011年12月13日 08:36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汤灿
  
  
  2010年9月13日,被“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特招入伍。授予了文职级别3级,专业技术5级,大校军衔。汤灿(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昨日,《郑州晚报》报道《传“民歌天后”汤灿被中纪委调查》。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致电汤灿本人,汤灿电话始终处于“呼叫转移”状态。而汤灿工作室负责人小莉,独家回应华西都市报记者:“有关汤灿被中纪委调查的消息,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微博,在网上对汤灿造谣。是不真实的!请大家不要相信。”
  
  12月9日16:13,汤灿微博发了一条“视频:汤灿倾情献唱电影《杨门女将》主题曲MV”的内容后,便再也没了消息。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致电汤灿本人及经纪人反复求证。但汤灿本人电话,始终处于“呼叫转移”状态。不久前,汤灿曾将“汤灿工作室”负责人小莉的电话留给记者,当时汤灿说:“如果我演出忙,电话找不到我。可直接找小莉。我的演艺以及对外宣传,全权委托小莉负责。”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致电“汤灿工作室”负责人小莉,小莉一直否认:“有关汤灿被中纪委调查的消息,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微博,在网上对汤灿造谣。是不真实的!请大家不要相信。”
  
  华西都市报记者提出电话采访汤灿本人的要求,以求证消息的真实性。但小莉以“汤灿工作室”负责人身份表示:汤灿最近工作很忙。并用手机发来一条短消息回应:“1、我在休产假。2、就网上流传的不实消息一事,工作室会在适当时机统一向媒体回应,目前,我们暂不接受个别媒体的任何形式采访。感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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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1-5 17:17
大家都来顶起!  
  
  河北省高院:今后受理民生执行案不再收执行费
  
  
  
  
  时间:2012/1/3 22:46:15
  
  
  
  
  记者昨日获悉,时至2011年12月31日,河北法院开展了为期11天的“司法阳光暖民心”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全省统计集中执结各类民生类案件1479件,执行标的额达2831万元。河北省高院承诺,今后,对于新受理的所有民生类执行案件,不向申请人收取执行费。
       河北省高院称,今后,对于新受理的所有民生类执行案件,不向申请人收取执行费,力争做到民生类案件快立快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另外,还将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推进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对接,进一步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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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3-11 05:17
大家都来顶起!  闻一多《红烛》诗集中的
  原文
  “蜡炬成灰泪始干”  红烛
  ——李商隐   红烛啊!   这样红的烛!   诗人啊   吐出你的心来比比,   可是一般颜色?   红烛啊!   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   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   为何更须烧蜡成灰,   然后才放出光来?   一误再误;   矛盾!冲突!   红烛啊!   不误,不误!   原是要“烧”出你的光来——   这正是自然的方法。   红烛啊!   既制了,便烧着!   烧吧!烧吧!   烧破世人的梦,   烧沸世人的血——   也救出他们的灵魂,   也捣破他们的监狱!   红烛啊!   你心火发光之期,   正是泪流开始之日。   红烛啊!   匠人造了你,   原是为烧的。   既已烧着,   又何苦伤心流泪?   哦!我知道了!   是残风来侵你的光芒,   你烧得不稳时,   才着急得流泪!   红烛啊!   流罢!你怎能不流呢?   请将你的脂膏,   不息地流向人间,   培出慰藉的花儿,   结成快乐的果子!   红烛啊!   你流一滴泪,灰一分心。   灰心流泪你的果,   创造光明你的因。   红烛啊!   “莫问收获,但问耕耘。”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www.lvshihui.cn)意见。
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4-13 07:19
大家都来顶起!  今年全省就业供需缺口达30万  


   星期四   本文来源: 河北资讯网  



  今年全省就业供需缺口达30万

  本报讯(记者王丽)记者从4月11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当前世界经济仍未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周期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三碰头”,加之调结构转方式短期内对就业产生的冲击,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我省仍处于劳动力供给高峰期,今年城镇有120万人需要就业,其中新成长劳动力在90万人,预计新增就业70万人,加上自然减员能够腾出20万个岗位,仍有30万左右的供需缺口。

  为缓解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我省将加快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要确保60%以上。

  同时,在就业培训方式上进行创新,推行“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努力做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据了解,现在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要把农民工技能培训特别是“两后生”(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培训作为重点。

  今年全省将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尽快把就业优先战略的要求具体化,努力实现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要新增就业7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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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4-13 07:20
大家都来顶起!  今年我省36万高校毕业生找工作  


   星期四   本文来源: 河北资讯网  



  今年我省36万高校毕业生找工作

  搞笑未就业毕业生是就业帮扶重点

  本报记者 王丽

  “今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共有33.6万人,加上去年未就业的3万多名毕业生,约有36万人需要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仍然非常繁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张义珍在4月11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工作要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目标。

  重点帮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2012年我省中专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人数为43.6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30.6万人,中专毕业生13万人。张义珍表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生计和尊严,还关系到千万家庭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如果高校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还会增加毕业生家庭负担,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今年,要不断创新服务手段,转变管理方式,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其中,帮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是工作重点。目前距离毕业生6月底毕业离校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各地要全面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做到对毕业生总体数量清、专业结构清、学历层次清、就业状况清、就业去向清,使各级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能随时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关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积极关注非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努力化解矛盾。

  今年我省继续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1000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志愿者。

  统筹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管理、服务和信息三方面的整合,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导向。按照要求,整合后的市场必须同时具备公共服务能力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并通过统一规范的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先开发和优化配置;将两个市场各自的统计发布系统和信息网络,整合成一个统一规范的信息服务平台,共同为就业和人才配置开发提供支持。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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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6-14 09:14
大家都来顶起!  母亲为找女婿建QQ相亲群 准入门槛家产3000万2012年06月13日 06:32
  来源:钱江晚报
  昨天,“杨晓政”收到一条私信,来自一个名为“关关雎鸠(群号232833528)”的QQ群:“我读了你写的黄龙洞金大姐和万松书院赵工的文章,希望钱江晚报也能关注到我建立的相亲渠道。我还在钱报论坛发了帖,请您关注。”

  建立这个QQ群的是家住杭州上城区的伍大姐,今年49岁,在杭州某大学负责行政工作。

  “我希望成为杭城比较高端的义务红娘。我懂电脑、可进行电子版的数据录入和查询;拥有冷静的分析判断能力。”

  伍大姐毫不隐瞒她建这个QQ群的初衷——是想为自己90后女儿找到满意的老公。而成为她女婿的条件之一是:家产应达到3000万元。

  为了找到满意的女婿,她已经努力了近3年。

  “三千万”相亲QQ群,有点高处不胜寒

  “关关雎鸠”群今年刚刚建立,群成员大多“非富即贵”,有人私底下叫它“3000万相亲QQ群”。

  “家产3000万元左右,这是底线。”伍大姐坦言,她也拥有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身家,一方面希望能帮到大家,另一方面,尤其希望女儿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婿。“很多人心里有这个要求,却总是遮遮掩掩,我倒觉得大家不用浪费时间,首先了解清楚各家的要求和条件然后相亲,效率比较高。毕竟女孩子青春短暂而宝贵。”

  群友老王的女儿1988年出生,在银行工作,钢琴八级、绘画水平不错,家里有店面、排屋等,老王告诉记者:“伍大姐真的挺热心,介绍了三四个男孩子给我女儿,有医生的儿子、有德国留学生,都挺优秀……现在,我女儿已经开始谈恋爱了。”

  群友孙大姐的女儿是模特,身材样貌都出众,伍大姐也给她介绍了男孩,正在安排见面。

  还有一位群友,儿子是美国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家境富有,想找到条件相当的意中人……

  不过,QQ群建了几个月,目前的群友一共只有9个,男生家长4个,女生家长5个。

  伍大姐提供了她了解到的数据:“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数据,451人中有一个千万富翁,7500人中有一个亿万富豪。每2245个家庭中才有一户家境达到3000万,可见富有的家庭相亲若要求门当户对,可选择的机会相比普通家庭,会减少很多。”伍大姐叹气,如果加上年龄、身高、学历、眼缘、性格、脾气、人品等其他条件,简直机会渺茫。

  记者问伍大姐如何核实群成员确实都拥有“3000万”家底,伍大姐想了想说,她觉得通过深入地聊天,凭她的分析能力就可以判断。

  1000平方米市中心房产,陪嫁90后乖乖女

  在记者要求下,伍大姐从银行保险柜里专门拿出了七本房产证,以证明她所说“3000万家底”并非虚言。“呐,都是女儿的名字。”

  翻开大红烫金的房产证,每一套房子都是杭城比较高档的小区,面积也都在140平方米左右。

  伍大姐还带来了价值500万元的基金投资单等。

  “其他几套小房子的房产证,我就不拿出来了。我和先生白手起家,先生不抽烟、不喝酒,我认为他是世上最好的丈夫了,若女儿能找到有他一半好的男孩,我就满意了。”伍大姐身穿略旧的紫黑格子宝姿套装,马尾,个子娇小,看上去美丽雅致。她拿出女儿在20多个国家旅游的生活照:“我女儿1.69米高,体重105斤。”

  照片中的女孩1990年出生,脸微圆,清纯秀丽,皮肤白皙。本报摄影记者边看边点点头“至少是中上姿色”,我觉得,她是那种相亲见面时大多数男孩一眼就会喜欢上的女孩。

  “我女儿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做家务,会弹钢琴,可乐鸡翅和糯米子排是她的拿手菜。现在刚刚上班,为了低调,都没有给她买车。”

  “你这样安排她的相亲,她会不会抗拒?”记者问。

  “三年前,她有些反感的。现在思想有些成熟了,也接受我和她爸爸的观点——青春短暂、未雨绸缪、门当户对。”

  相亲要先过“丈母娘”关,很多男生“搁不牢”

  伍大姐和丈夫都是上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学历生意都不错,要求自然蛮高:“我希望女儿能用理智去判断和分析一个人,而非用肤浅幼稚的思维选择恋人。”

  伍大姐曾经在本地一个比较热门的社区网发帖征婚,但是“应者条件偏差,令我失望”。

  一位落选的应征者“房地产公司工作,母亲做生意,父亲国企工作,家庭总资产不到1000万”,不符合要求被拒。

  一位应征者条件样貌都好,不过却还要在欧洲留学三四年,伍大姐担心女儿“搁牢”,遗憾放弃。

  一位号称家产2000万的杭州男孩,伍大姐认为他家境虽然略差,也算勉强可以,但通过QQ聊天后,发现他“逻辑和思维很矛盾、混乱,不是一位有情趣有魅力的睿智男”,因此也婉拒了。

  “通过每个应征者的自我介绍,就可以大体看出这个人的水平、智商、表达能力、礼貌程度、是否坦诚真实、家境情况等。很多人都会避重就轻,回避正面回答,这就是底气不足。”

  伍大姐对女婿的要求是:年龄22~28岁,身高175厘米以上,人品好,本科以上学历,最好是杭州人,家境富有,门当户对(希望男士家境不要比女方差很多,希望3000万左右,不敢高攀,不甘低就)。

  采访结束,摄影记者摇摇头:“这个‘丈母娘’,一般男孩子搁不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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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7-25 16:34
大家都来顶起!  广东一校长涉嫌强奸12岁女生:骗女生脱光 称能长个2012年07月25日 02:37
  来源:山西晚报
  涉嫌强奸学校12岁小女生的校长陈某鹏24日在广东阳春市人民法院过堂。23日,又有一名家长站出来向记者透露称,她的孩子也遭到过这位“禽兽校长”强奸。

  23日下午,阳春市石望镇的马女士找到记者称,她12岁的女儿小思(化名)也曾遭过校长陈某鹏的“毒手”。

  马女士说,去年过年的时候,她偶然听到女儿和一些同学聚在一起议论她们的校长陈某鹏,觉得奇怪,便留意倾听,“大吃一惊,孩子们竟在互相打探,校长叫她们去他的宿舍各自都做了些什么,结果都说是被叫去脱光衣服跳健美操”。

  马女士疑心大起,后来逼问女儿,校长到底有没有对她做过什么。“开始只是一个劲地说校长很坏;后来被逼急了,哭着说,校长动了她下面”。

  据马女士转述小思的话,2011年11月一天上午,陈某鹏把小思第一次叫到自己的宿舍,说是教她跳健美操。当时陈某鹏让小思脱光衣服,然后站在小思后面,一边手把手教她跳舞,一边乱摸她身体,“骗孩子说这样可以快点长个”。

  过几天后,在下午一节语文课上,陈某鹏再次将小思叫到自己的宿舍,问她“健美操”练习得怎么样了。小思不敢做声。陈某鹏就说帮她按摩也可帮她长高。他让小思脱光衣服躺到床上,然后自己也脱光衣服上了床。

  23日下午,记者从阳春市警方一负责人口中获悉,石望派出所前后只接到两名孩子的家长报案。是否还有孩子遭到陈某鹏的强奸,调查人员曾做过努力,但马女士口中的其他孩子的家长都不愿出来作证,警方暂时只能移交两名受害者的调查结果给检察院。24日,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鹏涉嫌强奸石望某小学两名12岁学生案。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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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10-1 16:13
大家都来顶起!  中日韩三国制造业PK:韩媒称韩国不能只有一个三星2012年10月01日 10:33
  来源:虎嗅网

  虎嗅注:以下这篇文章来自《朝鲜日报》,在三星等电子企业风头正劲的当下,可谓是韩国人对韩国制造的“盛世危言”。文章对中日韩三国制造的优劣势分析颇可一读。

  中国的优势在于有强大的后发优势,可以承接先进制造国家的产业转移,在此过程中,可对技术进行学习与渗透。在电脑、家电等IT组装品制造领域,中国已获取不错的市场份额、体现出强大竞争力。

  日本的优势在于始终把守高端技术,而且在零配件、原材料与设备领域里占据绝对优势,把握着制造业的上游。

  而韩国的危险在于处于一个“夹心”位置,高端技术比不过日本,在中低端的制造组装方面又被中国赶超,由于产业转移,韩国国内制造业出现“空洞化”;更危险在于,韩国只有一个三星,没有大量有竞争力的中小制造企业做产业基石,一旦三星出现问题,整个韩国制造一病不起。

  其实,大力发展有竞争力的中小制造,亦应成为中国产业之鉴。

  以下为全文:

  以往韩中日三国的结构划分很明确。日本的专长是高端技术零配件设备,而韩国和中国分别是中端和低端技术产品。但自2008年源自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后,这种结构迅速改变为竞争结构。不久后,三国将展开乾坤一掷的全面较量。如果在今后的3至5年内,韩国制造业未能有效应对,韩国将成为“东北亚制造业三国志”中唯一的失败者。

  中国在家电等IT制造领域陆续登上全球之顶

  通常情况下,以组装、零配件、材料等为顺序的产业化和扩大竞争力十分艰难。目前,在组装成品领域,除部分物品以外,韩国保持最高竞争力。但像过去的组装领域竞争宝座从欧洲转移到美国、日本、韩国一样,虽然各产业偏差较大,但很有可能再度转移到中国。

  中国可轻易提高竞争力的领域是,组装品种较少、标准化品种较多、不需要“黑匣子(black box)”式个人技术、生产现场不太需要揣摩领悟的知识、能够与台湾合作的领域。从这一点上来看,中国很有可能实现大跃进的领域是IT产业,而实际上也出现了这种征兆。

  在电视等IT组装成品制造领域,目前虽然是韩国具有最高竞争力,但如果以工厂所在国家的产量为准进行出口统计,情况则有所不同。中国不仅在制鞋、纤维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在尖端IT领域,从2001年开始就以电视和空调为开始,依次在电脑、冰箱(2004年)、包括DRAM和非存储器的芯片(2006年)等领域超越韩国。越往后,越是高附加值行业。该统计数字包括跨国企业在中国国内的工厂生产的产品。位于中国的跨国企业尖端技术工厂,给中国国内企业提供了学习尖端技术的有利条件,这正是中国企业超越韩国竞争企业时间提前的原因之一。

  从电脑产业的情况来看,中国从21世纪初期开始就具有全球最高竞争力,并在占有率方面超越韩国和日本。去年居全球第二位的联想,今年超过惠普(HP)登上全球第1位。在此过程中,韩国电脑企业相关工作岗位,除三星电子和LG电子等极少数以外大部分都消失。

  中国企业在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电领域的飞跃更加引人瞩目。今年,冰箱和空调全球排名第一的企业分别是海尔和格力。在中国电视国内市场中,海信、创维、长虹、TCL 、康佳等中国企业包揽了前5名。中国的招牌跨国企业海尔,所掌握的研发、产品企划、生产、营销能力与其他跨国企业相当。海尔去年的总销售额达到233亿美元,每年保持20%的高增长。

  虽然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功能不断进化的尖端技术产品上,中国企业依然与三星电子等发达企业保持着一定差距,但中国IT企业的追赶速度颇具威胁性。

  在新一代核心竞争力因素软件领域,中国从2001年至2009年也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这是因为不但有中国政府的重点投资,还与台湾芯片企业合作缩小了与韩国和日本的技术差距。韩国软件专业人才有2000多人,而日本有2万人,中国的目标则是培养10万人。

  钢铁、石化等规模集中型产业,也很有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中国每年生产7亿吨钢铁相当于全球总产量50%,如果将10%的过剩产量转移到邻近国家,韩国和日本的内需市场就会受到重创。韩国和日本的全年钢铁产量分别是6800万吨和1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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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10-1 16:15
大家都来顶起!  韩国制造工厂“空洞化”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及实力的上升,最终将导致韩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下降和原材料组装工厂转移到海外。如果占据优势的中国企业平定内需市场后进军海外市场,韩国企业为了应对这种局面,需要将工厂转移到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开拓的地方。届时,韩国会受到“三重打击”,即国内工作岗位会相对减少,相关产品的出口量减少,韩国经济国内生产总值(GDP)萎缩。

  这种情况正逐渐成为现实。例如,韩国企业制造的智能手机海外产量所占比重,从2010年的15.9%剧增至今年第一季度的79.7%。其结果,韩国手机出口额从去年的273亿美元减至今年的200亿美元,减少70亿美元以上。这是因为,三星电子等企业将主力工厂转移到了越南和中国等地。虽然三星电子在智能手机领域超过苹果登上全球首位,但智能手机出口额持续减少。

  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现象很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如果拥有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中国再具备组装成品竞争力,全球企业都会抢着在中国建立工厂,而且核心零配件供应商也将一同进军中国。三星电子本月在中国西部西安投资70亿美元建设新一代芯片工厂,也是这种动向的一个侧面。如果这种模式反复出现,韩国国内制造基地的“空洞化”现象就会扩至全国范围。如同韩国制鞋企业大举进军中国后,位于釜山沙上工业园区的制鞋集群工业园区现在完全消失一样,在制造业领域也将出现“第2、第3个沙上工业园区”。

  日本:世界最高技术竞争力地位纹丝不动

  因经济危机和竞争力减弱,日本已经丧失了制造业生产基地的作用,因此正在加紧向海外迁移生产基地。日元升值和电力危机也助长了这种趋势。其中一部分转移到了韩国。日本国际合作银行表示,日本IT企业海外生产比重从2008年的43.4%升至去年的49.0%,到2014年将再升至53.7%。

  最近,日本在担心技术外泄等问题的零配件、原材料等核心领域,也在果断推进向海外迁移。日本核心企业进军海外,不但会带来日本企业生产系统重组,也将刺激到东北亚分工结构的变化。但日本企业的情况与韩国截然不同。这是因为,日本在零配件、原材料和设备等领域拥有绝对优势。韩国每年从日本企业进口70%到80%的芯片设备、50%的显示器设备、30%-40%的显示器零配件原材料。世界排名第一的日本强小企业数量达到1500多家,和德国一起引领世界。其中,京瓷(综合电子零配件)、日本电产(硬盘驱动器)、村田制作所(陶瓷电容器)等很多都是具备全球顶尖技术的企业。

  在制造业新三国志中,韩国最为不利

  在现在这种“韩中日制造业三国志”格局中,最不利的国家是韩国。

  这是因为,韩国是最小的一个国家,而且也没有明显的绝对优势。韩国占优势的部分是,根据大企业较快的决策程序,展开先发制人的大规模投资和以制造技术为中心的组装成品领域。但这种优势,由于中国等竞争国家的学习正在快速减少,而且组装成品领域的竞争力也已经达到顶点并正逐渐减弱。此外,韩国组装成品领域的竞争力,也仅仅局限于三星等少数大企业的产品。

  据《日本经济新闻》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50个主要品种中,韩国企业在智能手机、电视等8个品种中荣登榜首,但其中三星集团占据7个。如果三星集团出现动摇,整个韩国经济必然会动摇,这是一种十分薄弱的结构。

  中国以拥有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为基础,利用庞大的“规模经济”的绝对优势,将以组装成品领域为中心确保全球最高竞争力。而在此过程中,进军中国的跨国企业将向中国本土企业传授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提供间接帮助。

  具备世界最高技术的日本企业远远多于韩国,而在今后进入产业化的领域里,日本的技术积累也是世界第一。以高附加值零配件原材料设备领域为中心的日本的绝对优势,短期内不会动摇。

  韩国生存之路:培养具备竞争力的世界顶级中小企业

  韩国的生存策略是什么?结论是,由坚实的中小企业引领制造业零配件、原材料、设备领域,用新的增长动力代替现有的增长动力。经50年以制造业为主增长的韩国,无法突变为服务产业为主的国家。在绿色、融合产业领域,韩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

  而韩国的中小企业成为新一代增长动力难度很大。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韩国中小企业还不到10家,而且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生产效率、研发、营销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虽然不容易,但是机会和可能性很充分。这是因为,中国想要在零配件、原材料、设备领域追赶韩国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还有在期间的产业化过程中积累的力量。为了让中小企业成为增长和就业的原动力,韩国政府应像过去扶植大企业一样积极提供力量和支援。此外,应修改相关制度和政策,打破目前的格局。

  培养3000多个全球顶级中小企业是发展蓝图之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在仅具备全球顶级大企业的情况下发展为发达国家。如果3000个有难度,至少要培养300个或100个,这是“燃眉之急”。如同韩国在培养组装领域竞争力的过程中,日本向韩国提供零配件、原材料、设备一样,在中国发展组装领域时,韩国也应起到与过去日本相同的作用。如果此举获得成功,韩国将确保未来10到20年的增长动力,但如果失败情况将很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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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10-31 06:14
大家都来顶起!  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全文)2012年10月30日 1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全文)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近期制定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全文: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公开,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的活动。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条 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五条 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在发布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提供便捷的执法公开服务。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

  (三)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五)公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六)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七)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

  (九)公安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及其职能;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十一)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以及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

  (二)公安机关在社会公共区域设置的安全技术防范监控设备信息;

  (三)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第十一条 对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公众需要即时知晓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应当即时公开;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可以定期公开。

  本规定实施前形成,按照本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对公共利益仍有影响的执法信息,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可以通过公安部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或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必要时,应当征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法制部门、保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所列执法信息,上级机关公开后,下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站、警务微博、便民联系卡等多种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使社会广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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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案例教学    时间: 2012-10-31 06:16
大家都来顶起!  第三章 向特定对象公开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办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刑事案件立案、破案、移送起诉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期限;

  (三)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

  公安机关在接受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报案或者报警时,应当告知其前款所列执法信息的查询方式。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在旅馆、网吧、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行业内公开检查、处罚等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信访等案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当事人或者其家属、诉讼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等告知采取强制措施和案件办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行政管理检查情况、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等信息。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屏终端或者电话、手机短信查询等方式进行。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并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或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

  第四章 网上公开办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网上公开办理,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下列网上公开办事服务:

  (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办理的网上咨询,解答相关法律政策、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

  (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办理的网上预约;

  (三)设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申请表格的在线下载、填报等功能,实现网上申请、受理;

  (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情况、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执法信息的网上查询。

  公安机关在网上或者窗口单位接受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申请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编号,方便查询前款第四项所列执法信息。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情况、办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可以在网上开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受理申请人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执法信息予以告知或者提供查询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开展网上公开办事,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屏终端等方式进行。

  开展满意度测评,可以通过在窗口单位设置满意度测评器等方式现场进行。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机制。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指导、监督执法公开,特别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网上公开办理,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执法公开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和内部执法信息平台,为执法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未按照本规定履行执法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提出公开申请;经申请,该公安机关仍拒绝履行执法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举报。收到举报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并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向举报人告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公安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按照本规定履行执法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的信息错误、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四)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公开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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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诉控告    时间: 2012-10-31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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