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
标题:
lvshihui.cn: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答辩:求哥哥姐姐们指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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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孩vC
时间:
2012-11-17 09:37
标题:
lvshihui.cn: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答辩:求哥哥姐姐们指教啊!!!!!!
lvshihui.cn: 题一:王某是某市卖小食品的个体户。2006年8月20日,王某与顾客谢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致使谢某右腿受伤。次日该市某区公an分局治安科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殴打他认为由,裁决王某交纳治安罚款200元,并赔偿医药费100元。该治安科未制作、送达治安处罚裁决书,罚款由治安科出具了一个收据。王某不服,以未殴打他人为由,想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某区公an分局治安科违法实施行政处罚。
(1)某区公an分局治安科能否以最近的名义对王某进行处罚?为什么?
(2)某区公an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被告?王某应当如何处理?
题二:郭某开了一家熟食店,因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被T区卫生执法部门直接处罚2000元人民币。任某不服。问:卫生执法部门是否妥当?为什么?
求各位哥哥姐姐,大爷大妈,帮忙给个解答!!!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小孩vC
时间:
2012-11-17 17:39
大家都来顶起! 坐等答案啊!!!!明天就要交卷了。。。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小孩vC
时间:
2012-11-17 17:47
大家都来顶起! 我们是读夜大的,平时都要上班,老师才上了一次课,就要我们写试卷了。。。没办法才求律师汇 lvshihui.cn的朋友们帮忙的,希望朋友们多几个答案。其他同学也都是一样的。。。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小孩vC
时间:
2012-11-17 18:01
大家都来顶起! 此贴不能沉啊!!!!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天崖公民
时间:
2012-11-17 19:27
大家都来顶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tiyanyong2008
时间:
2012-11-17 20:00
大家都来顶起! 说明考试,还是自己查才有意思,这也是直接考法条的,直接查那两个法律不就ok了以上为网友发布,不代表 律师汇(lvshihui.cn)意见。
作者:
dadixiaodi
时间:
2012-11-17 20:01
大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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