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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0-23 13:51
标题: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聘请律师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_________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4.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5.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6.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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