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

标题: 民事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趣味人生    时间: 2012-10-4 12:16
标题: 民事纠纷
本人是驾驶员,一个月前和另一名驾驶员开长途车,在外地因发生口角两人打了起来,他把我头部打的出血,我把他的脚上打的缝了十几针(骨头没伤),当时打完架我在外地无依无靠,只有坐车回家,当时他没报警,然后他在外地的医药费我全出的,等他回到家以后,我又给他三千元现金(当时没打条),这过去一个月了,他感觉钱问我要少了,又来问我要,我肯定不愿意给,所以他现在又回到外地让法医去鉴定,看看是不是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轻伤害他在那直接报警,让公安机关通缉我,在去法院起诉我!!!这个情况公安机关是否通缉?我是否该在给他一笔钱?如果他起诉我,我该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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