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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诉讼拖延与诉讼拖延阻却诉讼拖延的常见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8-24 16:33
标题: 诉讼拖延与诉讼拖延阻却诉讼拖延的常见方法
诉讼拖延与诉讼拖延阻却诉讼拖延的常见方法
1、管辖权异议申请
一宗民商诉讼纠纷,按照法定程序,如果你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可能在1个月内驳回你的申请,你可以在10日内上诉,上诉法院最快也要1个月才能收到你案子的案卷,程序走下来,最少能够为你争取3个月的时间,还不算案卷的在途时间。
2.当事人资格异议
申请当事人异议或追加当事人。这样,至少可以拖延1个月。错列或漏列的当事人既可能是原告(存在共同原告的情形),也可能是被告,还可能涉及第三人。如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该条虽然规定了由人民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但司法实践中一般先得由原告或被告提出书面申请,法院裁定后通知第三人参加。
3.申请法院参加庭审的人员回避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还可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法官不公正司法的问题来达到诉讼拖延的目的。
4.提出证据延期提交、案件延期审理申请
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根据案情发展或对于证据的收集情况及时评估证据体系及总体战略情况,为争取时间,在举证阶段书面向法庭提出证据延期提交申请,从而达到诉讼拖延的目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也是拖延的战略,运用得当,很可能改变案件进程,甚至“翻盘”。申请延期开庭的理由是当事人因病、因事不能出庭,还有的提出特别授权代理人因公在外难以赶回等,一般主审法官都会答应当事人的请求,或者经常与主审法官沟通,要求开庭时间后延,这些都可以起到诉讼拖延的目的。
5.申请法院重新鉴定、调取证据和现场勘验等
案子需要进行鉴定,原告总是喜欢独自申请鉴定,以为这样对自己有利,这就给了被告拖延的借口。代理律师要不失时机地提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甚至有的要求多次鉴定。有时候还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对方所执有或与对方有关联的第三方所执有的证据,有些案件还可申请法院到现场勘验,以利法官了解案情,同时也可起到诉讼拖延的目的。
6.通过程序性规定穷尽司法资源
代理律师在接案后,就要懂得民事诉讼法给予当事人哪些合理的诉讼拖延的程序性规定,如被告代理律师应当知晓“先刑事后民事”的规定,通过分析是否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刑法的规定,是否有证据需要刑事案件的终结来确认,可以主张“先刑事后民事”来达到诉讼拖延的目的;还有的如劳动争议纠纷需要仲裁前置;土地、房产权属争议涉及行政诉讼等都可以达到诉讼拖延的目的。
要穷尽司法资源还体现在一审后有二审,二审后还可申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程序,还有的可通过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等,这些都是对司法资源的穷尽。
当然,无论采取何种诉讼拖延技巧,一般都要在诉讼法所规定的期间之内合理行使,严格按照法院系统的解释或规定,及时提交延期申请,提出充分的理由,并能够得到主审法官的准许,否则,代理律师的诉讼拖延技巧是很难奏效的。即使一方当事人想通过程序性规定穷尽司法资源手段达到诉讼拖延的目的,如果被业务熟练的主审法官识破,那些有个性的主审法官会快刀斩乱麻,及时驳回申请,让妄想诉讼拖延的人有口难辩,诉讼拖延可能反弄成诉讼速断。
三、反诉讼拖延的技巧
反诉讼拖延技巧也称诉讼拖延的阻却技巧。代理律师在意识到对方实施诉讼拖延对己方不利后后,启动制衡对手,达到阻却诉讼拖延目的的一种战术行为,或是反制对手实施诉讼拖延的具体方式、方法或手段。
合理的诉讼拖延阻却技巧主要可以通过“影响”、“威胁”、“妥协”三个方面展开。
1.影响
影响就是代理律师在发现对手应用诉讼拖延技巧后,采取诸如媒体、社会监督机构、与对手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影响案件的进程,说服法官公正执法,加快审理速度;或说服当事人尽快结束诉讼,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等手段,达到左右诉讼进程的目的。
以下几种手段可以达到影响对手诉讼拖延战术的改变:
(1)通过媒体形成舆论;
(2)通过司法监督机构影响法院的办事效率;
(3)通过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或无关第三人来说服对手。
2.威胁
在影响不奏效的情况下,代理律师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通过更强有力的手段对对方产生威胁,逼其走到正常的诉讼程序上来,从而尽快结束诉讼。
一般来讲,以下几种手段可达到诉讼威胁的作用:
(1)申请冻结账户;
(2)申请破产还债;
(3)申请财产保全;
(4)申请公证提存;
(5)及时发布相关事宜公告;
(6)将对方的诚信通过合法途径公布于众;
(7)通过律师函告对方下一步可能采取的严厉形式。
3.妥协
诉讼拖延,会增加诉讼成本,双方的诉讼风险将会加大,对于明显处于诉讼劣势的一方来讲,选择妥协也未免不是明智的选择。因此,代理律师要把握好和解的有利时机,及时、适当地提出和解条件,使对方能够坐下来考虑其妥协的诚意,尽快结束诉讼纠纷。对于明显优势的一方也要考虑诉讼成本的增加,会给案件产生增加变故的概率。如果明知对方没有支付能力,还不如妥协作出部分诉讼请求免除的承诺,让对方接受相对优惠的条件,从而达到平息诉讼的目的。
当然,在反诉讼拖延技巧中,妥协并非投降,而是一种识大局的求真务实,同时也是一种深思熟虑的决断。代理律师需要及时捕捉有利信息,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防止日久生变,出现反复。
引自《民商诉讼博弈与律师技能突破》
践中大部分案件在实体方面争议较小,被告出于各种考虑需要采取拖延策略。笔者通过多年来在诉讼实践中,对各类案件法院的实践操作中,对被告采取拖延时间策略程序节点和方法,作如下列举:
1、 管辖权异议申请
2、 管辖权异议上诉
3、 申请回避
4、 申请延期举证
5、 提起反诉
6、 以开庭时间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为由,请求法官变更开庭时间
7、 以未收到开庭传票为由,请求法官延期开庭时间
8、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不到庭
9、 当庭对方提供新证据的,要求增加举证期限用以收集反驳证据
10、 对方变更诉讼请求的,要求法院增加举证期限
11、 对某些证据,要求回去核实情况后再行质证
12、 提交新证据,要求法官重新开庭质证
13、 要求法院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4、 要求法院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勘验
15、 申请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
16、 通过调解的方式拖延时间
17、 提起上诉
18、 向二审法院申请减、免、缓交上诉费用
注:实际案件应依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程序进行运用,本文并未穷尽全部方法,可能存在遗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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