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呜2011 发表于 2012-11-17 06:38:00

律师汇(lvshihui.cn): 天平上见公正--lvshihui.cn

lvshihui.cn:  天平上见公正-----2000年5月19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制作的判决书

  天平的左盘即判决,右盘即申诉。请看天平之上,左右两盘熟轻熟重?公正何在?
  天平左盘:是2000年5月19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制作的刑事判决书第3页16行—第4页第2行判称,“1996年商雄工程完工后,工地上尚有节余钢材,经被告应继操(申诉人)和袁莉协商,将节余钢材卖给袁莉私人承包的巴东县中药材公司工地,当时未付款。1997年底1998年初,因袁莉生病,遂委托应继操(申诉人)代为管理巴东县中西药材公司工程,其间,应继操用一张盖有重庆市三江企业总公司江渝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空白发票,填好卖给袁莉工地上的23.1吨钢材款69300元,交工地的黄美富、曾明华签字后,从袁莉账户上领走69300元钢材款,应将此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建行,后取出用于个人装修房屋。”就此事实判申诉人贪污商雄工程款69300元。查《第二组证据》书证证明,“应将此款以个人各义存入建行,后取出用于个人装修房屋”的供述,是应继操多次翻供否认的供述证据,即是以侦查人威胁、引诱、欺骗方式收集的具有不能确定69300元真实去向的证据。

  天平右盘:1996年商雄工程完工后,应继操将工程节余钢材处理给公司下属第一处工地上,因第一处不要白条领款,应继操用一张盖有重庆市三江企业总公司江渝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空白发票,填好卖给第一处钢材款69300元,于1998年间收回该款并入收回27万元工程款都用于工程遗留支出还未报帐结算。但是法院不准结算掩盖了真实,只认侦查人威胁、引诱、欺骗方式取得的“应将此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建行,后取出用于个人装修房屋”的供述,即(《第二组证据》证明,是应继操多次翻供否认供述的证据);侦查人和法院审理剥夺了应继操作为商雄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履行商雄工程报帐结算终结程序的合法权利,所以没有查清应继操1998年巳将商雄工程的收入含所判贪污的69300元都巳全部交付于公,商雄工程不差公款并无贪污资金来源,应继操没有贪污,只有为工程垫出,因不让应继操报帐结算、掩盖至今的客观证据如下:
  (1)、申诉人没有贪污的客观证据:请查《第一组证据》,“商雄工程利润总收入与交支结算一览表1”和表1备注栏中相应客观证据证实,经司法会计鉴定商雄工程利润总收入为1294587.57元,加指控应继操贪污的两笔材料款43000元和69300元,即应继操应交付于公的总金额为:1406887.57元。应继操巳交付于公1481597.18元,多于总利润收入74709.61元,是应继操在侦查阶段陈述的为公垫支属实,应在报帐结算后实施多少补、退回应继操。直接证据证明,应继操巳将司法会计鉴定商雄工程利润收入含所判贪污的69300元都巳全部交付于公,商雄工程并无贪污资金来源,申诉人没有贪污。

  直接证据证明,商雄工程的利益沒有受到任何侵犯,申诉人没有贪污。可是天平左盘,有恃掌生杀大权的人为重量,将右盘中的客观证据掩盖着,一直掩盖到今天……。

  程序不公,最终导致了实体判决的不公。所以应继操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无论如何要给应继操一个公开举示证据、让民众和媒体监督的平台,让客观证据说话:看到底是应继操贪污?还是一桩以虚假供述裁判应继操贪污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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