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10-18 21:48:25

自行车前叉开裂致摔伤 诉车店赔偿被判驳回

自行车前叉开裂导致骑车回家的中学生摔伤,向销售商索赔被判驳回。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高某从被告某自行车店购买一辆自行车,两年后有一天骑车回家时,该自行车前叉突然断开,致使高某严重摔伤,高某认为自行车店出售的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故诉至法院,要求自行车店赔偿购车款、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共计四万余元。
  在庭审中,自行车店业主辩称,高某摔伤与自行车店出售给高某的自行车并无因果关系,且该自行车至高某摔伤时已经超过保修期,故不同意高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不能达成一致。于是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高某从自行车店购买的自行车发生了前叉断裂的事实,但根据该车用户手册记载,前叉已超过保修期,高某提出该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经法院与相关鉴定机构联系亦无法进行鉴定。故高某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判令驳回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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